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文桃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达川劳人仲案〔2026〕57号)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工商注册地无人值守且无人接听电话,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川劳人仲案〔2026〕57号)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李文桃与被申请人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自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18日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由被申请人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李文桃支付2024年9月至2025年2月18日工资45,142.86元(大写:肆万伍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陆分),由被申请人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次日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来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汉兴大道二段570号,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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