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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6-04-30    点击数:

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李文桃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达川劳人仲案〔202657已审理终结因你(单位)工商注册地无人值守且无人接听电话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达川劳人仲案〔202657仲裁裁决书裁决如下:一、确认申请人李文桃与被申请人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20249月至2025218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二、由被申请人浙江合展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人李文桃支付20249月至2025218日工资45,142.86(大写:肆万伍仟壹佰肆拾贰元捌角陆分),由被申请人在本仲裁裁决书生效之次日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三、驳回申请人的其他仲裁请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本委领取仲裁裁决书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汉兴大道二段570号,逾期视为送达。如你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逾期不起诉,本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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