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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6-04-27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2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6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5108187

通讯地址:达川区巴国大道292号达川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行政审批服务专区)

邮    编:635700

2026年4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达川区万家镇樊家村广子岩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开采及加工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达市环达审(2026)3号.pdf

202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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