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的公示公告
我局编制的《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已由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审定,现予以公开,请符合条件的主体积极参与项目实施,请社会各界人士广泛监督。
附: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4日
附件
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川财农〔2025〕35号)《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和省级相关农业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5〕45号)要求,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好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行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以促进粮油增产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推广优质品种、农机农艺融合、轻简高效生产等技术为核心,聚焦建设新时代更高水平“天府粮仓”,结合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突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这一关键,支持种植主体优化组织方式、应用先进技术,充分挖掘地种肥药各要素、耕种管收各环节增产潜力,努力提高主要粮油作物关键技术模式到位率和覆盖面,将专家产量转化为农民产量、典型产量转化为大田产量,更好引领带动大面积均衡增产,推动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二、建设目标
项目支持全区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参与实施,在南岳、大树、万家、景市、平滩、百节、赵家、双庙、渡市、罐子、龙会、管村、大堰、赵固、桥湾、石梯、石桥、堡子、米城、虎让等24个乡(镇、街道),推广落实绿色高产高效栽培单产提升关键技术面积5.4万亩次,实施主体主要粮油作物单产比上年统计产量提升5%以上。
三、建设内容
(一)实施主体。立足我区粮油生产实际,选择水稻、玉米、小麦、油菜、大豆、马铃薯、高粱这七个粮油作物(包括跨年和当年种植收获的粮油品种),支持单一粮油作物种植面积≥30亩的大户、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公司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但不得与承担部级绿色高产高效行动项目任务的主体重复。
上年度获得高素质农民省级调训优秀学员的家庭农场、获评为全国或全省家庭农场典型案例的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家庭农场优先纳入。农民合作社及其法人代表无不良信用记录,未涉及非法金融活动,贷款风险等级未被列为损失类。获评为省级及以上农民合作社典型案例的、省级及以上示范社的优先纳入。
(二)支持方向。1.良种良法技物配套。大力示范推广水稻增密栽培或机插秧、玉米增密栽培、油菜配方施肥及增施硼肥、小麦配方施肥等绿色高产高效栽培技术,突出抓好提升关键技术需要的高产优质品种、育秧育苗专用肥和病虫害统防统治等关键技物配套。2.生产设施设备条件改善。支持粮油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购置水稻集中育秧、工厂化育秧专业设备,新建或改造机械化育秧中心等设施设备。
(三)补助标准。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方式,按照单季作物每亩不高于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单个种粮大户或家庭农场补助不超过20万元,单个农民合作社和其他主体补助不超过50万元。
全区项目补助资金270万元,如果实施主体面积超过5.4万亩,则按总金额除以总面积所得值的标准给予补助,如实施主体面积小于或等于5.4万亩,则按每亩5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四、实施步骤
(一)申报与审核。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中央财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是一项涉农惠农的奖补项目,应大力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粮油规模种植主体积极申报实施,并切实做好审核把关。实施主体应提供以下资料:
1.主体信息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开户行及银行账号。
2.实施面积资料:经村委会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签字盖章的实施主体申报表、土地流转合同复印件及流转土地分户面积花名册,捡种土地的须附上捡种花名册和村委会出据捡种证明。
3.实施过程资料:(1)种植过程中作物苗期、生长中期、成熟期图片各1张,推广应用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图片资料,每4张图片可以编辑在A4纸上清晰打印。(2)作物田间记录档案,加盖主体鲜章。(3)实施主体向乡镇(街道)提出的对实施面积和产量进行验收的书面申请。
(二)过程管理。项目实施主体应按要求加强田间管理,落实关键技术,并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病虫草害防控及机械收获等关键环节,以照片、视频等形式记录应用的关键技术措施。乡镇(街道)要强化过程监管,及时了解核实关键技术到位情况,全过程建档立案,记录技术落实、要素投入、成效评估等内容,实行一主体一档案,确保项目实施规范有序。
(三)验收面积和产量
1.乡镇验收。实施主体提交面积和产量书面验收申请后,各乡镇(街道)在实施作物收获前30-40天,及时组织农业服务中心、村委会等单位对所辖实施主体全覆盖进行面积和产量验收,验收结果在实施地所在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及时将面积和产量的验收表、验收图片、公示无异议承诺书、验收结论签字盖章后,上报区农业技术推广站。
面积验收采用奥维互动地图或测亩仪等进行实地测量。同一田块小春种植一季算一次面积;大春种植一季算一次面积;同一田块进行玉豆复合种植的,玉米和大豆只能算一次面积。
作物测产验收采取理论测产方式进行。方法是:随机选取面积大约1亩的上、中、下各一块田进行理论产量测定后,按85%折算实际产量,算术平均求得亩产量。
2.区级抽查。区农业农村局收到乡镇(街道)的验收结论后,及时组织核查组,随机抽查20%实施主体,进行面积和产量核查。
3.结果认定。对区级抽查到的实施主体,其实施面积和产量,以区级核实的数据为准;对区级未抽查到的实施主体的实施面积和产量,以乡镇(街道)验收的数据结论为准。
对单一粮油作物验收面积达到30亩、验收单产达到目标产量(即油菜207公斤/亩、小麦282公斤/亩、水稻562公斤/亩、玉米503公斤/亩、大豆147公斤/亩、净作马铃薯鲜薯按5:1折算成原粮296公斤/亩、高粱350公斤/亩)的实施主体,认定为合格,列为本项目拟补贴对象。
(四)资金拨付。对列为本项目拟补贴对象的实施主体,按认定面积和补助标准测算到实施主体,汇总全区实施该项目的拟补贴对象、补贴面积和拟补助资金额后,在达川区人民政府门户网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区农业农村局按程序拨付项目资金。
五、预期效益
(一)经济效益。通过水稻、玉米、小麦、油菜等粮油作物绿色高产高效关键技术应用,从而提高主要粮油作物的产量,提升产品品质;改善粮油生产主体的生产设施设备条件,促进粮油作物产品初加工,能够提升农作物产品附加值,降低农业投入,实现粮油生产增产增收。
(二)社会效益。通过粮油单产提升行动,能够有效改善农业生产条件,能有效缓解当前农业生产劳动力极度缺乏与农业生产的矛盾,降低粮油生产劳动强度和生产成本,增加粮油种植收益。
(三)生态效益。通过良种良法技术推广,有利于改善土壤性状,促进土壤生态和养分平衡,保证农作物的连续稳定高产。同时,减少化肥的施入量,有利改良土壤,减少环境污染,从而实现生态环境的良性发展。
六、实施时间及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限为1年。
1.编制实施方案。2025年9月-11月,乡(镇、街道)组织实施主体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上报区政府审批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2.组织项目实施。2025年9月至2026年11月,实施主体按照实施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加强项目建设指导和监管,保证项目建设质量,确保按时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3.开展项目验收。2026年4-5月、7-10月,开展项目验收。
4.开展项目总结。2026年11-12,完成项目资金拨付。收集资料进行总结,开展绩效考评。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本项目由区委区政府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牵头,负责协调解决有关项目实施重大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及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各司其责抓好项目实施工作。
(二)落实技术保障。区农业农村局以主要领导牵头,分管领导具体抓,农技、植保、种子、农机、土肥、农检等单位技术人员共同参与项目实施,有序开展项目宣传、培训、技术指导;区、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推广人员,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确保技术落实到位。
(三)严格监督管理。严格按照项目方案要求进行查验,分批次验收项目建设内容,严禁弄虚作假,杜绝骗取和套取项目资金。凡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的、配套资金不到位的,未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的,取消补助。
(四)坚强宣传推广。通过开展座谈会、院坝会、小组会或QQ、微信、抖音视频等方式进行规模种植粮油补贴政策的解读和讲解;开展种植技术培训、现场实操培训、实地观摩等方式,形成“推技术、创高产、争先进”的单产提升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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