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达川区赵固镇杨家山家庭农场通过《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买无人机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的公示
达川区赵固镇杨家山家庭农场申请实施《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于2026年1月7在四川合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T55农业无人机1台:规格型号3WWDZ-U50C,出厂编号:DJI3WWDZ-U50C00EC7,机身编码:ALLXNBH00AB2QP,购买价格46000元,用于农作物播种、施肥和飞防病虫害等。2026年1月21日,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2026年1月22-28日,验收结论及拟补助资金分别在赵固镇锤虹村、赵固镇人民政府分别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反映,且该主体承诺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按照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按购置价款的40%给予补助,我局拟对达川区赵固镇杨家山家庭农场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84万元。
现对以上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1月29日-2月4日,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6年1月4日17:00前向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书面或电话(0818-7231360)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6年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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