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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11月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达川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5-11-17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11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1117-20251121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5108187

    真:0818-7232988

通讯地址:达川区巴国大道292号达川区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行政审批服务专区

    编:635700

    2025年111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备注

1

州河达川区渡市镇防洪治理工程

达市环达审〔2025〕2号.pdf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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