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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通过《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买无人机、旋耕机的实施主体分别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的公示

来源: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5-11-10    点击数:

达州市达川区三生丰家庭农场申请实施《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2025年8月18在四川合丰农机有限责任公司购买了大疆3WWDZ-U50B农业无人机一台,出厂编号DJI3WWDZ-U50BOEA2B、机身编码8VWWN5C00251NU,用于农作物播种、施肥和飞防病虫害等购买价格48999元2025826日,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202593-10日,验收结论及拟补助资金分别在南岳镇板桥村、南岳镇人民政府分别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反映,且该主体承诺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按照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按购置价款的40%给予补助,我局拟对达州市达川区三生丰家庭农场拨付项目补助资金19599.6元。

达州市达川区茶斗坡种植专业合作社实施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农机发展提升建设,2025年7月8日在四川吉毅农机有限公司购买了中联重机浙江有限公司生产的艾禾牌1GLZ-230LS2履带自走式旋耕机一台,出厂编号ZH20241235621、发动机编号C43501694A,用于农业机械化生产和服务购买价格81000元2025年7月16日,经达川区农业农村局、石梯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组织验收人员共同验收,验收合格。202599-16日,验收结论及拟补助资金分别在石梯镇铁顶垭村、石梯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反映,且该主体承诺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按照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按购置价款的40%给予补助,我局拟对达州市达川区茶斗坡种植专业合作社拨付项目补助资金32000元。

现对以上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1110-16日,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6日17:00前向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书面或电话(0818-7231360)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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