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对《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购买无人机的实施主体给予财政资金补助的公示
达州市达川区三合一劳务服务有限公司申请实施《达州市达川区2023年度川东北优质水稻产业集群项目》,于2025年3月购买了一台大疆T70P农用无人机:型号3WWDZ-U70A、出产编号DJI3WWDZ-U70A02416、机身编码8VWWN2S0010U8J,购买价格60999元(陆万零玖佰玖拾玖元整),用于农业生产和服务。2025年4月29日,经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2025年5月19-26日,验收结论及拟补助资金分别在南岳镇九元村、南岳镇人民政府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未收到异议反映,且该公司承诺未享受其他财政补助。按照达川区人民政府批复的该项目实施方案,按购置价款的40%给予补助,我局拟对达州市达川区三合一劳务服务有限公司拨付项目补助资金24399.6元。
现对拟补助资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7月10日-18日,接受社会监督,干部群众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25年7月18日17:00前向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机关纪委书面或电话(0818-7231360)实名反映。
特此公示。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