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2025年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一、申领对象
(一)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失业人员。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按政策规定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申领条件
(一)失业人员:
1.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证书的失业人员(不含失地无业农民);
2.已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3.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日期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4.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取得的证书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
(二)企业在职职工:
1.申领技能提升补贴时,属于企业在职职工;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不含失地无业农民失业保险费)且截止申请的上一月无失业保险费欠费;
3.已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4.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核发之日(以发证时间为准)起12个月内申请,提出申请时间须在政策有效期内;
5.技能提升补贴申请及终审时处于正常缴费状态;
6.企业在职职工取得的证书与现工作岗位相适(证岗相适证明微信扫码下载)。
三、证书范围
(一)证书补贴范围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二)证书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属实。
特别强调:
【1】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1次,且不得和职业培训补贴重复享受。
【2】已持有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或享受相应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等级证书补贴。
【3】对取得我省公布的“15+N”重点产业链急需紧缺职业(工种)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证书的,可额外增加2次补贴次数(紧缺职业(工种)目录以人社厅公布为准)。
四、补贴标准
(一)初级(五级):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二)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1500元;
(三)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急需紧缺职业:
(一)急需紧缺中级(四级):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二)急需紧缺高级(三级):补贴标准为2500元。
五、申领所需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社会保障卡原件;
(三)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四)技能人才评价证书联网查询截图(http://jndj.osta.org.cn/)。
(五)企业在职职工提供所在企业出具的证岗相适证明原件(劳务派遣单位职工需由实际用工单位及劳务派遣单位分别加盖单位公章);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与本人求职意愿相符的截图。
六、申请渠道
(一)网上申请: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占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首页;在【微申报】中的失业服务栏选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要求:网上申请上传的资料均为原件,要求白底,字迹清晰;材料(五)需提交纸质版原件。
(二)现场办理:企业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可携申领所需资料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进行现场办理。
七、支付方式
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中。
八、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九、咨询电话
0818-2685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