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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关于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涉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来源: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发布日期:2025-07-01    点击数:

        ​为保障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四条之规定,我局对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中冻结的涉案账户进行梳理,发现一批符合返还条件的涉案资金。根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第八条第二款之规定,现依法依规就拟返还涉案资金涉及的账户信息(卡主姓名、卡号、开户行、返还金额)进行公告,公告期限为30日。若涉及的被害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处理情况存有异议,请于公告期限内提出申请,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公告期满后,如无异议或无法提供有效证明材料,我局将依法向被害人返还涉案资金。

特此公告。

附件:拟返还资金的冻结账户清单.docx

                   达州市公安局达川区分局

                    2025年6月23日

联系人:吴警官、曾警官

联系电话:0818-2682110

联系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绥定大道二段9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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