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召开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华伟自来水厂 九岭社区居民供水价格听证会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召开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华伟自来水厂九岭社区居民供水价格定价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召开时间、地点
召开时间:2025年6月24日(星期二)上午9:30;
召开地点: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九岭社区二楼会议室。
二、听证方案要点
(一)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6号《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
2.《政府制定价格行为规则》。
3.《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发改价格规〔2021〕237号)。
4.《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
(二)制定价格原则
制定城镇供水价格应当遵循“覆盖成本、合理收益、节约用水、公平负担”的原则。
(三)主要内容
1.核定居民供水价格。《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华伟自来水厂九岭社区居民供水价格定价听证方案》。听证方案一:居民供水价格为3.96元/立方米;听证方案二:居民供水价格为4.03元/立方米。
2.居民供水定价成本。《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达州市达川区管村镇华伟自来水厂九岭社区居民自来水销售价格成本监审报告》(达川发改成审[2025]1号),核定2022年至2024年三年单位售水加权平均成本为3.68元/m3。
三、听证人名单
刘 彦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粮储中心副主任(听证主持人)
李钰莹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机关纪委书记
胡军文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成本监测股股长
张 俊 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价费股股长
四、听证会参加人名单
(一)消费者:覃小兵(九岭社区)、刘峰(九岭社区)、包季广(龙登村)、陈伟(九岭社区)。
(二)经营者:刘中伟(华伟自来水厂负责人)。
(三)乡镇人民政府:曹小勤(管村镇人民政府)。
(四)行业主管部门参加人:王春(区水务局)。
(五)政府部门和社会组织:李强(管村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吴川平(九岭中心校)、刘小平(人大代表)、蒲建平(政协委员)。
(六)旁听人员:余本胜、杨瑞松、吴俊青(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审议委员会)。
五、听证会组织单位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请上述听证会参加人届时准时参加听证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会的,需向听证人请假,联系电话:8036136。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