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女性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期间,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未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可一次性申领三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育补助金。现将12月份生育补助金发放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实名反映,监督电话:(0818)2685211、2685246。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
金额
备注
1
李欢
5130211*******5465
5319
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5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