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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1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达川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24-12-19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219-20241225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18-72329550818-5108187(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楼大厅)

地址:达川区三里坪街道蜀东街光荣巷48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达州鑫晟铭建材砂石加工项目

达川区百节镇乌梅山村4

达州市鑫晟铭建材有限公司

四川恒达环创科技有限公司

租赁乌梅山村弃渣场

9260m2进行建设,主要建设砂石加工厂房、原料及成品堆场、地磅及环保配套工程等,购置颚式破碎机、箱式锤破机、振动筛等设备,购买边角料进行破碎筛分加工,形成1条干法砂石生产线,年产砂石5万立方米。

一、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严格落实建设施工工地扬尘整治管理制度,设置围挡,定期清扫,洒水降尘,堆场进行覆盖等措施,严格落实“六必须”、“六不准”要求。       

2、废水:施工场地设置简易沉淀池,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依托附近居民已建化粪池收集用作农肥处理。

3、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修。合理布置施工平面,将产生高噪声的作业点布置在施工场地中央。科学管理,文明施工,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高噪声施工禁止在夜间进行

4、固废:各类固废收集后能回收利用的(如:废钢材、废钢板、钢筋等),交废品收购站回收处理;不能交废品收购站的(如:砂石、碎砖、破碎的混凝土块等),暂存在原料堆场,作为营运期原料利用。

二、营运期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原料堆场、成品堆场设置三面围挡,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设雾炮机,物料装卸时喷雾降尘。整个砂石加工区域进行封闭,保留进出口,车间内设置喷雾降尘装置,设备均设置于加工厂房内,破碎、筛分工序二次封闭,粉尘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物料输送采用镀锌铁皮或苫布对传送带进行封闭输送,同时在物料跌落过程设喷雾降尘装置。通过采取硬化厂内道路,安排专人定期清扫路面,保持地面洁净,洒水抑尘。同时在进出厂门口处设置1个车辆冲洗平台,对进出场车辆进行冲洗。车辆输送过程禁止冒顶输送,加盖篷布,车辆在厂区减速慢行,减少运输扬尘。

2、废水:车辆冲洗废水经冲洗沉淀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场地冲洗废水经收集池(同为雨水收集池)收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定期定期清掏,用作农肥。

3、噪声:通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工设备设置减震,安装橡胶垫,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加强厂界绿化,出入厂区车辆加强管理,控制车速、限制鸣笛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

4、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由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定期清理后掺入产品外售。废润滑油等危废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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