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公告送达
四川国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都棋泽劳务有限公司不服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认定工伤决定书》(〔2024〕川1703工认62号)不服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本机关经审查认为你公司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因邮寄送达被退回,无法联系你公司,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本机关提供有效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或到达州市达川司法局行政复议应诉股(地址: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巴国大道333号)领取该《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视为送达。
附件:参加行政复议通知书(达川府复参〔2024〕47号)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