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教基厅函〔2024〕11号)、《达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达市教函〔2024〕100号)精神和达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为持续推进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严格落实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助推“双减”政策落地见效,营造良好教育生态,保障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以区委教育工委书记为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局办公室、基教股、法规股、安信办、机关纪委、体卫艺股等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达川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及8个招生工作指导组。招生办公室设在基教股,负责招生政策咨询和统筹协调全区初中招生工作,由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8个招生工作指导组负责招生宣传指导、规范收费、安全稳定、舆情管控、疫情防控、信访接待、纪律监督等相关工作,由局班子成员兼任组长。
各学校成立本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一般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组成)与招生指导组共同做好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相对就近、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初中实行“先登记再划片后入学”的办法,保障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方式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原则。城区公办学校、全区民办学校的初中起始年级均实行网上同步招生。城区公办学校初中统一使用“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施招生工作。全区民办学校初中统一使用“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四川省招生系统”)实施招生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公办学校实行“先登记再划片后入学”的招生办法,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根据报名登记人数,结合学位统筹管理,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划片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本区域招生,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育局核定,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三)坚持严控招生计划。初中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0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本区域内符合就读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达川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包括达川城区户籍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暂住在达川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儿童、少年。
2.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
招生学校发布《2024年达川区城区公办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同时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咨询与监督。
(3)网上报名(7月12日9:00至7月15日17:00)
儿童、少年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要求操作并上传相关报名资料,完成网上报名登记。区教育局在达川中学华蜀校区、达川四中、三里初中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4)资格审核
①网上初审(7月16日至7月19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初审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初审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9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②划定审核点(7月23日)。通过网上初审后,区教育局将根据报名信息划定部分学校为现场审核点,审核点并不等同于最后划片就读学校,划定的审核点将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③现场审核(7月24日至7月25日)。家长应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房产佐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④入户调查(7月26日)。城区各公办学校审核点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再次对入学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⑤公布招生区域(7月30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数量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并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
A.户籍优先原则。达川城区户籍儿童、少年,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房产地址所在区域,按“第一顺位”指派学位;达川城区户籍儿童、少年,不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二顺位”指派学位。
B.学位管理原则。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根据学校学位管理原则,按“第三顺位”统筹安排学位。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31日)。区教育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育”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月31日前)。儿童、少年凭户口本到学校报名注册,并签订《2024年达川区儿童、少年就读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
3.招生注意事项
(1)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根据儿童、少年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如有不在这五种类型之列的,请电话咨询达川区教育局,电话:0818-2355333、0818-2661325、0818-2675356。
(2)用于登记的房产(含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以交付使用为准,期房不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商用住房不作为报名登记房产依据。
(3)用于登记的房产属与他人共同持有产权的,其房屋产权占有比例高于50%(不含50%)才能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
(4)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确需在达川区城区初中就读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城区各校生源和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到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5)城区户籍儿童、少年及其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可使用儿童、少年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达川城区的房产登记。
(6)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
(二)乡(镇)公办初中招生
达川区各乡(镇)公办学校单设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农村高完中初中部按上述招生原则开展招生登记工作,按单校划片、对口直升原则,即乡(镇)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免试直升当地初中学校就读。有大校额或大班额的乡(镇)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非本乡(镇)户籍学生,要确保辖区内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并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控制班额。
7月12日至7月19日,各乡(镇)公办学校设置线下现场登记报名点,按照区教育局下发的报名信息表册模板登记学生及家长相关信息,录入电子表格,并于7月25日前发送至邮箱422645991@qq.com。区教育局汇总后对接至“四川省招生系统”,7月30日公布初中一年级招生新生名单。
(三)全区民办学校初中招生
1.招生对象
小学六年级应届毕业生。
2.招生范围
各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原则上在达川区域内招生。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备案并报市教育局审批同意。
3.招生计划
达川区民办学校严格按照核定招生计划数招生。
4.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
各民办招生学校发布《2024年达川区XX学校初中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各民办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家长咨询。
(3)网上报名(7月12日9:00-7月15日17:00)
儿童、少年监护人下载“川教通”APP并按照操作顺序进行网上报名。全区各民办招生学校分别设立网上报名现场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家长可电话咨询或现场咨询。
(4)资格审核(7月16日)
资格审核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审核结果由家长通过“川教通”APP自行查询,若审核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7月16日17:00前完善资料后通过“川教通”APP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5)民办学校复审(7月17日)
各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在“川教通”APP中提供的材料,进行网上复审,如果材料不符合要求,各民办学校可以通过“四川省招生系统”驳回,并注明驳回原因,家长补齐相关材料通过“川教通”APP再次提交参与学校复审。
(6)入学登记(7月19日)
①安排学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小于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由“四川省招生系统”电脑摇号软件随机摇号录取,未摇中的学生回户籍所在地登记就读;达川城区户籍儿童、少年和符合达川城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条件的儿童、少年,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但未被民办学校录取,则由区教育局按照学位管理原则统筹安排城区公办学校就读。
②公布新生名单(7月20日)。区教育局公布各民办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家长可通过“川教通”APP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7月21日)。报到注册即为学位确认,系统将锁定录取信息,该生将不能再被区内其他公办或民办初中录取。若未在规定时间报到注册,视为自动放弃该校学位。
其他情况说明
1.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少年可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儿童、少年。
2.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3.达川区民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川教通”APP进行。达川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通过“达川城区公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由区教育局统筹做好与四川省教育厅招生平台数据对接工作。
4.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因特殊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符合条件的小学应届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公办初中一年级的请于8月20日进行补登记,由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区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0818-2355333、0818-2661325、0818-2675356。
5.区教育局和各招生学校设招生咨询电话,同时区教育局设招生监督举报电话:0818-2675356、0818-2675166,接受社会监督。
四、明确工作职责,严肃招生纪律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违规招生。各招生学校要严格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不得在区教育局审定的新生名单外进行招生,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坚持公、民同步,实行“阳光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各公、民办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严肃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提前报区教育局基础教育股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可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三)坚持均衡编班,严控招生计划。规范入学管理,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大班额。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凡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的,超过部分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注册;对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的学校,将对学校负责人实行严肃问责。
(四)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认真落实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坚决防止因布局调整出现学生失学辍学的情况。
(五)本实施方案仅适用于2024年达川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解释权归达川区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