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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2024年度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指南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07-09    点击数:

​一、申领对象

(一)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企业在职职工。

(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参保失业人员

二、申领条件

(二)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及以上;

(二)已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自证书核发之日(证书记载的发证日期)起12个月之内申请。

三、证书范围

证书补贴范围为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不含专业技术类)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证书能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属实。

特别强调:

1.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享受补贴次数不超过3次。

2.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享受过同一职业(工种)高等级证书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3.技能提升补贴与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

四、补贴标准

(一)取得初级(五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000元。

(二)取得中级(四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1500元。

(三)取得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补贴标准为2000元。

五、申领所需材料

(一)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二)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

(三)社会保障卡原件。

六、申请渠道

(一)网上申领:符合申领条件的企业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可通过关注“四川e就业”微信公众号,占击菜单栏【业务办理】进入小程序首页,在【微申报】中的失业服务栏选择【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后提交申请。

(二)现场办理:企业职工和参保失业人员可携申领所需资料到达川区就业服务管理局失业保险股进行现场办理。

七、支付方式

按规定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通过银行直接将补贴资金发放至申领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中

八、政策执行期限

政策执行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

九、咨询电话

0818-26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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