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关于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6号建议 协办意见的函
达川府函〔2023〕111号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罗诗鹏代表在市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市小区物业管理的建议》(第116号建议)协办意见函告如下:
一、加强物业监督管理
(一)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联动机制,按照《四川省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定期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专项检查,对管理水平低、收费不规范、社会形象差的物业企业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理。
(二)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考评,依据考评结果,评定服务质量等级。对评定不合格的企业列入“黑名单”,清出物业服务市场,变“严进宽出”为“宽进严出”,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经营和服务。
(三)对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网络平台等各种渠道反馈的物业问题,安排专人第一时间受理转办、核实处置,并及时回复,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不断净化物业服务市场环境。
二、强化问题源头管理
(一)明确住宅小区规划论证、报建和开发建设阶段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须全程参与,严格把关,对于消防、绿化、休闲等配套基础设施达不到规定标准的新建小区一律不得交付使用,减少小区物业和业主因房屋质量、基础设施缺失而产生的纠纷。
(二)根据《物业承接查验办法》、《达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新建物业必须实行物业交付承接查验制度,查验过程由区住建局、街道、社区、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组成物业承接查验组,对小区进行实地查验,并从省、市物业专家库抽取物业专家进行全程指导。
(三)住宅小区选聘物业必须在街道或区住建局的监督指导下,通过招投标程序规范选聘物业,签订的书面物业服务合同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履约保障、违约责任等内容,明确物业企业和业主双方权利、义务。
三、提升物业服务水平
(一)加强物业从业人员培训,每年至少开展2次物业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培训,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达州市物业服务人员服务行为指南》规范服务行为。提高物业服务整体水平,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服务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树立先进典型,加大行业扶持力度,扶优扶强,引导、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晋升资质等级,重点培育一批信誉好、市场竞争力强、业主满意度高、诚信服务的品牌企业,带动全区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品质的提升。
(三)督导物业服务企业严格按照《达州市“质价相符”物业服务标准体系》将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在小区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实行“明码标价”。对未按照合同约定和公示内容提供服务的,发现2次给予黄牌警告,并通报约谈,发现3次给予红牌惩戒并向业委会发出辞退物业服务企业的建议函。
四、发挥业委会作用
(一)由街道负责摸清辖区业委会现状,建立工作台帐,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力争在2023年内按程序组织成立业委会,实现业委会全覆盖。
(二)严格执行《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考核办法》,监督并敦促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职。改选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业委会,选择年富力强、专业水平高、诚信公正和党员身份等业主或小区公职人员进入业委会,充分发挥业委会职能作用。
(三)定期对业委会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组织开展业委会收支情况、物业小区共有收支等专项审计,及时公布审计结果,对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涉及违法违纪的,移交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