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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返还兴诚锦云臺(11#、12#、19#、20#、2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来源:达川区人社局     发布日期:2024-02-27    点击数:

​  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经四川祥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申请,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达人社发〔2022〕40号)规定,现拟对兴诚锦云臺(11#、12#、19#、20#、21#楼及地下车库)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2024年2月27日——3月27日。

  公示期内,若有民工工资未领到者,请及时向达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8-2832082)。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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