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证申办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证申办管理办法》的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证申办管理办法》(达川府办规〔2023〕2号)(以下简称《办法》)已于2023年12月29日印发,现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因原《办法》(达川府办〔2018〕22号)已于2023年4月18日到期失效,为进一步规范核发、管理残疾人证,实现精准落实惠残政策,保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切实提升残疾人保障服务水平。区残联根据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证申办相关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组织对《办法》进行了相应修改。
二、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二)《中国残联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252号)
(三)《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
(四)《四川省残疾人联合会 四川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残办〔2017〕61号)
(五)《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川区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残工委〔2019〕8号)
(六)《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度肢体残疾人“1+N”上门服务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9号)
(七)《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重度肢体残疾人“1+N”上门服务专项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办〔2023〕30号)
三、主要内容
《办法》以《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证申办管理办法》(达川府办〔2018〕22号)内容为框架,注重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把我区近年来行之有效的做法加以总结提升,用《办法》形式固定下来。本《办法》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如下:
(一)新增制定依据
《办法》新增了制定依据《中国残联关于加快推进第三代残疾人证(智能化)换发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函〔2018〕252号)《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重度肢体残疾人“1+N”上门服务专项改革方案的通知》(达市府办发〔2023〕9号)。
(二)申办条件及原则
2018年出台的《办法》采用属地管理原则,申办残疾人证必须具有达川户籍,而目前持有效的达川区居住证的残疾人也可申办残疾证,因此,《办法》第三条明确了残疾人证坚持自愿原则,凡具有本地户籍或持有效达川区居住证且符合残疾标准的残疾人均可申办残疾证。
(三)残疾人证外观及样式
随着第三代残疾人证的推行,第四条明确了视力残疾人证采用红色卡片,其他类别残疾人证采用绿色卡片。有视力残疾的多重残疾人可采用红色卡片的视力残疾人证。附件1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具体样式。
(四)特殊人群适用简易程序
第十一条第六款明确了本人前往医院鉴定确有困难的重度肢体残疾人办理残疾人证,可使用简易程序。由区残联组织残疾评定机构医务人员到残疾人家庭开展残疾等级上门鉴定、办证服务。并进一步明确了具体程序为:申请——入户核查——上门鉴定——办证——邮寄。
(五)残疾人证到期换发
第十五条明确了残疾人证10年期满后,换发的执行依据为《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达川区第三代残疾人证换发工作实施方案通知》文件。
(六)残疾人证迁移
第十九条采用《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全面开展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残联厅发〔2021〕10号)附件“残疾人证‘跨省通办'办理规范(试行)”中,第四点第三条残疾人证迁移程序。
(七)残疾人证核发与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情形
第二十三条第五款新增了“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这一弹性规定。
(八)适用实效
第二十四条明确《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5年,期满自行失效。
解读机构: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人:杨润
联系电话:0818-5123106
达州市达川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