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补贴发放
一、事项基本信息
(一)办件类型:承诺件
(二)事项类别:公共服务事项
(三)办理形式: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四)办理层级:县级
(五)实施主体: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受理条件:申请家庭所有成员达州主城区均无产权房屋,或有产权房屋但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5平方米的保障标准,且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在达州市主城区租住。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系城区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及中等偏下收入家庭且在城区工作生活和租住的城区居民家庭,取得达川区中心城区居民户口2年以上,其他家庭成员1年以上。
2.达川区新参工(公务员、事业编)2020年1月1日以后就业人员。
3.外来务工人员在达川区城区务工1年以上,劳动关系稳定,并具有手续完备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城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完备的经商手续。家庭成员系子女的年满18周岁不纳入保障范围,系父母的年满60周岁纳入保障范围且实际租住在一起的。
(七)送达方式:以审核结果,送达办理。
(八)办理时限:法定办结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30个工作日(特别程序等时间除外)。
(九)收费标准:不收费
(十)办理结果类型:是否符合发放租赁补贴
(十一)办理结果名称:租赁补贴发放
(十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达川区户籍(单位、务工或租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社区)窗口办理
(十三)咨询方式:
1.电话咨询:0818—2655182
2.现场咨询:达州市达川区保险街219号
达州市达川区房屋管理局(206)办公室
二、受理标准及禁止性要求
申请公租房租赁补贴,申请人须达到法定年龄(年满18周岁),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以户主为申请人(户主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之一作为申请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以下审核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一)达州市达川区XXXX年度租赁补贴申请表。
(二)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复印件。
(三)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及租赁备案凭证。
(四)出租人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或购房合同复印件。
(五)农商银行卡(应注明开户行)。
(六)信息核对授权书。
(七)新参工人员提供聘用文件。
(八)外来务工人员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收入情况证明。
(九)申请人符合租赁补贴条件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十)禁止性要求: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
(十一)申请样本样表:
三、常见问题
问:租赁补贴是否可以同时延续受理办理?
答: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