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公示
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公众聚集文化经营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对以下申请单位予以公示。
名称:达州市柒斗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翠屏街道汉兴大道二段390号、392号、400号
经营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互联网上网服务(网吧)
法定代表人:潘红
主要负责人:匡奕星
任何单位或个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公示对象存在以下问题的可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向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提出听证申请。提出听证申请的,须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将视为放弃听证权利。
公示时限:2024年1月5日至2024年1月18日。
被公示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中学、小学校园200米(幼儿园100米)交通行走距离内和居民住宅楼内不得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2.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违反《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自被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之日起5年内,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3.擅自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被依法取缔的,自被取缔之日起5年内,其主要负责人不得担任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受理人姓名:王达杰电话:0818-5336902
地址: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4楼
邮编:635000
达州市达川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月5日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意见书
根据互联网上网服务营场所有关管理规定,经达川区行政审批局初审,同意筹建。由申请人持本意见书到公安、消防等部门办理有关审核手续后,再到达川区行政审批部门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设立申请手续。
单位名称:
经营地址:
法定代表人:
门店负责人:
企业形式:
注册资本:
计算机台数:
有效期:
公章
年 月 日
注:1.凭此筹建文书到公安、消防、电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2.申请人在筹建期间,筹建内容与申请内容不一致的,一切法律责任由申请人承担。
3.该场所未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前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4.筹建文书一式两份,申请人与行政审批部门各存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