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第一批中央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乡村振兴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达市财农﹝2022﹞100号),提前下达我区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财政衔接资金)9934.3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075.84万元(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1685.84万元,以工代赈任务390万元,省级资金7858.5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中央资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任务)
1.支持产业发展(1045万元)
(1)脱贫户、监测户发展种养业奖补300万元。
(2)解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300万元。
(3)支持特色产业和农业产业发展445万元。
2.其他方面(640.84万元)
(1)解决脱贫户和监测户的公益性岗位582.72万元。
(2)按规定提取1%项目管理费16.8584万元。
(3)巩固提升农村安全饮水41.2616万元。
二、中央资金(以工代赈任务)
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390万元。
三、省级资金
1.支持产业发展(4763万元)
2.其他方面(3095.5万元)
(1)解决雨露计划补助资金850万元。约2800名中高职学生按3000元/每人补助。
(2)解决易地搬迁贷款贴息1200万元。
(3)支持脱贫户、监测户外出务工交通补助100万元。
(4)。用于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帮扶、人畜饮水、基础设施建设866.915万元。
(5)按规定提取1%项目管理费78.585万元。
监督电话:0818-5103709意见收集人:杨毅,电子邮箱:693675611@qq.com,
通讯地址: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