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提案议案 > 人大建议 > 正文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3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发布日期:2023-06-30    点击数:

李立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小区业主组织管理的建议》(第83号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关于“将业主组织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物业企业和业委会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我区实际,我局拟定了《达川区促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明确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成立业主委员会。群众可以业主委员会为载体参与基层公共事务,合法行使业主权利。

  目前达川区已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为74个,《达川区促进物业服务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明确对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在2023年内按程序组织成立业委会,实现业委会全覆盖。后续我局将上报区委组织部、基层治理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出台业委会规范性文件,对业委会的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性质、治理结构、运行程序,以及在新形势下参与社会治理、基层民主协商的作用进一步明确,规范达川区业委会发展。

  二、关于“区民政局对业主组织的监督服务纳入民政体系管理”的建议

  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等组织是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主体。为加强小区治理,规范业主组织管理,区民政局认真开展相关工作。一是指导完善自治组织。针对“三无”小区没有业主组织的情况,指导小区推选建立自管会、议事会等自治组织,打造居民参与的社区治理共同体。二是引导群众参与协商。指导各社区建立议事协商制度,引导小区自治类业主组织围绕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实现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下一步,区民政局将继续发挥社区居委会的作用,加强对小区自治类业主组织的指导和监督。

  三、关于“探索业主组织长效发展机制”的建议

  实现业委会长效发展,一是政府要投入资金开展专项补贴;二是由街道办指导业委会因地制宜地开发可“反哺”小区管理的公共收益模式,如出租出入口灯箱、车场道闸、电梯轿厢等广告位,改造闲置仓库、地下室、临时场地为停车场,提供开锁、房屋托管中介、防盗窗安装、家政服务等,充分利用小区的闲置资源,激活小区的“造血功能”。三是街道办加强业委会履职情况监督。严格执行《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管理办法》《达州市中心城区物业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考核办法》,监督并敦促业委会依法依规履职、调解纠纷等,定期对业委会进行考核并定期通报,开展业委会收支情况、物业小区共有收支情况等专项审计。

  四、关于“推进社区、业主组织、物业服务三方协同治理机制建设”的建议

  我局从组织部了解到,我区正在创新完善党建引领,实现社区、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三方同向发力、同轴运转。

  一是目前我区已印发《达川区推进小区“家门口”党建实施方案》(达川组通〔2022〕10号)文件,要求社区指导小区党支部制定统一的组织生活、管理运行制度,建立小区党支部书记述职制度,每年年终由小区党支部书记围绕党建引领小区治理、支部建设、服务群众等,向社区、业主委员会、居民代表述职践诺,接受民主评议。二是加强业委会成员审核把关,对新成立的业委会或业委会换届后,由街道、社区负责加强指导,原则要求业委会成员党员比例不少于50%,常态化推进社区“两委”成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退休干部、退役军人等按程序进入业委会。计划在年内由住建部门会同街道组织开展业委会成员履职培训,提高业委会履职能力。三是我区还建立了物业企业考评制度,将小区党支部对物业企业党建工作情况、业主对物业服务评价等纳入物业服务质量考评,考核结果与物业公司信用等级评定挂钩,倒逼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提升,实现小区共建共治共享目标。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30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