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51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张建等委员:
您们在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校园快件投递的建议》(第151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是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公通字〔2019〕27号)、《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动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公发〔2020〕41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办发〔2018〕12号)等文件精神,中小学、幼儿园必须实行校园封闭式管理。我区各学校(幼儿园)规范校园安保队伍和制度建设,为防止易燃易爆、管制刀具、有毒有害等管制物品进入校园,对校外人员进出学校及校外物品进入学校有严格的管理程序。二是快递投放设施不属于学校必须配备的基础设施,由各学校(幼儿园)自行决定是否在校外建立相应设施。三是我局对快递服务收费无定价权,也不允许学校及工作人员乱收费。四是我局已经制定《达川区中小学、幼儿园快递收发管理工作指导意见(试行)》,进一步规范了我区学校快递收发管理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您们对达川教育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