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97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尊敬的杨建华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对南城(商业区)门头牌匾的丰富性而体现文化内涵的建议》(第197号建议)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管理及门头店招设置等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针对您在提案中发现“城区部分街道呈现的门头牌匾被整齐划一的格式而统一(以设计电脑字体居多),完全失去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内涵及格调”问题,我大队高度重视,主要领导对该提案内容认真审阅批示,并召开会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要认真办理、加强沟通、及时答复,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股室中队负责具体办理的工作责任体系,从组织上保证该提案有人抓,有人办,并对提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确保了建议提案高质量反馈。
一、设置标准和程序
(一)设置标准。根据《四川省商招店招设置导则》《达州市达川区城区店招店牌设置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门店企业(商家)设置门头店招原则上实行“一店一招,一单位一牌,且大小、形式、色彩搭配协调”,禁止采用白底红字、红底黄字,以及采用喷绘制作的门头店招广告。
(二)审批程序。门店企业(商家)到我大队申请办理门头店招时,工作人员向门店企业(商家)宣传讲解如何准确把握户外广告(门头店招)设置的技术要领和注意事项,并详细介绍审批办理流程、需提交相关资料。大队根据门店企业(商家)提供的设置资料,经过审核符合门头店招设置原则和无设置禁忌后,组织相关股室、中队及门店企业(商家)到现场对即将设置的店招店牌进行现场勘验,符合设置标准的,大队将在6个工作日内办理店招店牌设置许可证,门店企业(商家)凭设置许可证即可进行门头店招设置。2023年1至6月,共计审批店招店牌107件,同比增长19%。
二、强化规范和整治
(一)严格审批。根据有关规定,大队要求门店企业(商家)结合临街建筑物风貌,从材质、大小、位置、色调和企业文化等方面拟定设置门头店招方案,同时要求广告制作行业按照门头店招设置技术规范进行设计制作。
(二)严格设置。大队要求门店企业(商家)在设置门头店招前要履行审批手续,提供设计效果图,严格按照规划设置标准进行规范设置,使城区门头店招尽可能达到一街一景,一街一特色。否则,大队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督促整改和行政处罚。
(三)强力整治。为防止门头店招设置中出现“千匾一面”的状况,规避凌乱不堪或“灰头土脸”的现象,不断提升城市形象,我大队先后组织区代建中心、达川区旧改办、杨柳街道办、三里坪街道办、翠屏街道办及广告设计公司召开门头店招设置专题会,要求各单位立即停止并及时纠正店招店牌“灰头土脸”、“千匾一面”现象,加强与门店企业(商家)交流、沟通,同时结合整条街道(路)的整体形象,尽可能保留“老字号”牌匾的传统韵味,体现出经营特点,使每户门店企业(商家)都有区别和识别度,彰显城市文化内涵,有效杜绝了“一刀切、一个味、一颜堂、大包揽、两张皮”“千匾一面”现象。今年以来,大队共开展门头店招专项整治10次,清理拆除各类破旧门头店招和违规门头店招690余处,行政处罚5起,有效提升了城区门头店招设置品质,改善了城市环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加大广告设置的法律法规宣传,营造人人参与、共同监督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的良好氛围。二是严格审批把关。我大队将根据相关设置要求和标准,按照一店一招原则,严把店招店牌备案、广告审批的流程和申请关口,杜绝再次出现店面无特色、商家无个性等“整齐划一”“千人一面”现象。三是强化巡查监管。坚持日常检查与特殊检查相结合,对城区街路有不规范、破旧损坏的户外广告标牌进行全面清理及拆除。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设施,责令设置单位(个人)立即整改、加固,仍达不到安全指标的,责令立即拆除。同时,坚持严管重罚、拆罚结合,严厉打击违规设置户外广告行为。四是加强协调配合。加强与各部门(单位)信息互通、协调配合,形成各司其职、齐抓共管、高效运转的工作新格局。工作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不断提升城市形象。
再次衷心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关注和支持,敬请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提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达州市达川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