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第185号提案办理情况(A)的函
邱方全委员:
您在区政协三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老旧小区加装电梯的建议》(第185号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一、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老旧住宅区居民住房条件和人居环境,全面提升住房综合品质和群众幸福指数,自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工作开展以来,我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各级单位积极宣传省住建厅等6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1〕14号)、达州市住建局等6部门印发的《达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达市住建发〔2022〕78号)、《研究城区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相关事宜专题会议纪要》(达川区人民政府纪要第5号),进一步引导市民按要求开展电梯加装工作。
截至2023年4月底,我区累计审批电梯160台,对建设完成且符合补贴标准的91台电梯,发放财政补贴资金1315万元(其中,2015年—2018年,共补贴79台,合计1195万元;2022年至今,共补贴12台,合计120万元)。
二、我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政策
(一)各部门职能职责
为顺利推进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我区召开了既有住宅电梯增设相关事宜专题会(达川区人民政府纪要第5号),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我区既有住宅电梯加装工作中各部门职责。属地街道办事处负责核实增设电梯是否符合前期动议表决、公示公告要求;区自然资源局负责核实增设电梯是否符合用地、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合法权属要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核实增设电梯是否满足建筑结构安全要求;区应急管理局和区消防救援大队负责核实增设电梯是否占用原有的消防通道和人员疏散通道,由区应急管理局负责对外解释工作;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根据责任主体情况核实是否满足办理施工许可条件要求。
(二)“一窗式”受理程序
开辟绿色通道,采取一站式办公,我区实行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一窗受理、联合踏勘、部门联动”的审批模式。自2022年3月10日起,凡是新申报办理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相关手续的,由实施主体依据属地街道办签署的意见向政务服务大厅“一窗通”提交资料,资料齐全受理后3个工作日内,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组织街道办事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单位联合踏勘。各部门(单位)明确一名专人负责,不得随意更换和拖延时间,并代表本单位在联合现场踏勘意见表上签署现场踏勘意见,指明存在的问题及是否同意增设电梯的明确意见。
(三)矛盾纠纷处理
按照省、市、区政策文件精神,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遵循“业主自愿、充分协商、依法合规、保障安全”的原则。既有住宅是否加装电梯,由本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取消了以前“一票否决”。若利害关系人对电梯增设事项有异议的,可依照“两调一诉”解决。“两调”: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协商意见不一致的,由属地社区居委会组织调解;一方拒绝社区居委会调解或经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的,由属地街道办事处组织调解。“一诉”: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为化解矛盾纠纷,街道办和社区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作用,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协调,做好信访解释和沟通工作,及时化解电梯增设工作中的矛盾纠纷问题。
(四)财政补贴情况
《达州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实施细则》(达市住建发〔2022〕78号),明确了未来五年内增设电梯补贴资金由中央、省级专项补贴和区级财政资金组成。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通过后,业主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积金,也可以依法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用于电梯增设。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政策宣传,化解矛盾纠纷。成立增设电梯专项小组,负责电梯加装的政策宣传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通过发放宣传手册、开展普法宣讲等方式,向居民解读相关政策法规,提升广大居民对于电梯加装的知晓度、参与度和配合度。同时,积极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促进邻里互谅、尊法明理,切实解决电梯加装的难点痛点。
(二)加强协调联动,优化审批程序。各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配合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在保证合法合规、安全施工的前提下,按照简洁、便民的要求,优化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行政审批流程,有效提升服务质效,实现群众“少跑路”。
(三)加强监督管理,守牢安全底线。压紧压实各相关职能部门的安全监管责任,严格按照相关审批流程及规定办理规划、建设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强施工安全、建设质量巡查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依法开展项目竣工综合验收,确保建成让群众满意的良心工程、合格工程。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