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4号
为改善人居环境,推动达川“省建片区”城市更新改造,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决定征收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达州基地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四川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现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四川省第十五建筑有限公司达州基地部分国有土地上房屋的征收决定》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达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