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化解大班额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
为进一步巩固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化解大班额成果,规范学籍管理,提升义务教育发展水平,促进教育事业大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提升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信息化服务管理水平的通知》(川教函〔2021〕605号)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化解大班额问题和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籍管理通知如下,请各学校认真贯彻执行。
一、有效控制大班额
为完成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目标任务,从2024年7月起,全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小学一年级班额为45人,初中一年级班额为50人,严禁小学、初中其他年级班额超过55人。
二、规范学籍管理
(一)简化转学证明材料
学校通过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办理区内转学,除了要求家长提供户口簿学生本人页(转入学校可通过学生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学籍信息)外,转入学校上传户口簿学生本人页证明材料,各学校不得要求家长(学生)提供其他材料。取消纸质的转学联系表和证明材料,从即日起,区教育局不再办理转学纸质证明材料签章业务。区内学校相互转学直接在网上申请,转出学校直接在网上审核办理。
对于跨县(市、区)转学、跨省转学的学生,则按照对方学校主管教育局的相关材料要求办理。
(二)规范学籍异动
1.各学校在接收转入学生时,要严格控制班额。
2.农村公办学校要无条件接收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转入学生,杜绝和防止学生失学辍学;在有学位的情况下,允许接收当地常住的转入学生。有翠屏街道办事处、三里坪街道办事处、杨柳街道办事处户籍的转入学生,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各学校要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的入学权利,不得因学籍转接影响学生正常入学,坚决防止学生失学辍学。
(三)规范招生入学
1.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各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严格执行区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严禁增加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大班额。
2.严格招生入学。各学校严格按照《达川区小学招生工作方案》和《达川区初中招生工作方案》办理招生入学。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严禁通过考试、面试等方式选拔生源;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积极完成市级下达的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占比工作目标任务。城区公办学校和全区民办学校的招生入学要实行逐校审核,确保招生计划、招生结果和学籍注册协同统一。
(四)规范办理休学(复学)
各学校学籍管理员及时为因病休学的学生办理休学(复学)手续。休学学生在学校内部流程办理结束后,直接在网上办理休学,并上传县级及以上医院相关佐证材料。对于休学期满的学生,各学校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办理复学手续,不能影响学生的正常入学和毕业。
(五)学籍信息核查
每年10月20日至30日,各学校要认真核查本校学生的学籍信息,做到人籍一致,信息准确,并及时完成小一新生注册、初一招生和学生转入转出工作。
三、强化督查督导,严格考核问责
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学籍管理,规范招生入学行为,严禁城区学校违规接收转入学生。区教育局建立化解大班额问题工作长效机制,并将化解大班额问题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对工作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学校,区教育局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