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关于遴选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为加快实施2022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拟遴选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服务于石梯高粱 生猪现代农业园区。现遵循整合优质资源、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遴选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欢迎符合条件的实施主体报名参加,遴选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补助标准
2022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5000吨(饲料化2000吨、肥料化3000吨);补助标准90元/吨。
二、遴选对象
遴选对象:具有稳定秸秆资源来源、拥有一定数量秸秆利用设施设备农业公司、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家庭农场等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主体。肥料化实施主体仅限于在园区内实际从事种植业的新型经营主体。
遴选数量:
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肥料化实施主体3个、饲料化实施主体1个;
三、遴选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且在达川区境内登记注册的农业公司、村(社区)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农机(农业)专业合作社(服务组织)、家庭农场(提供企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等新型经营主体;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三)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肥料化实施主体必须在园区范围内实际从事种植业生产;
(四)有规范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等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可实现秸秆资源化利用的作业机具或设施设备;
(六)拥有秸秆资源化利用作业机具、配套设备的操作管理人员;
(七)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八)同意在石梯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承担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遴选程序
(一)申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报名条件的服务主体按要求提供以下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复印件须提供原件核对无误后提交):
1.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申报书;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诚信报告(承诺书或征信材料);
5.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肥料化申报主体须提供在园区流转土地合同或捡种证明等相关材料;
6.操作管理人员基础信息表(含姓名、身份信息、操作技能、从业年限等);
7.设施设备配套信息登记册,作业机具或设施设备照片等;
8.新型经营主体相关制度复印件;
9.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同意在石梯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承担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任务,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审核和监督的书面承诺;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遴选
石梯镇人民政府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专家组评选推荐结果经石梯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后,择优确定秸秆资源化利用项目实施主体。
(三)公示
遴选结果将在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石梯镇人民政府向入选的实施主体、服务主体发送遴选确认书并签订合同。
五、报名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2023年9月28日—2023年10月2日,逾期不接受任何报名。
六、报名地址
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小飞 联系电话:0818-3685105
附件:2022年省星级现代农业园区奖补资金项目-秸秆资源化利用实施主体.docx
达川区石梯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