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2023年部门工作评议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计划,经区三届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对部分区级部门自2021年9月换届以来工作情况进行评议。现将工作评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议时间
2023年9月16日至2024年3月31日
二、评议对象
区司法局、区商务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评议内容
(一)贯彻执行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二)贯彻执行上级、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以及接受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和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
(三)依法履行本部门职责,服务本行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四)民主法治建设、作风建设等方面的情况;
(五)区人大常委会认为需要评议的其它工作。
为使评议工作收到实效,欢迎社会各界对被评议部门各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集意见和建议截止时间:2023年10月10日。
来信请寄:达州市达川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丁浩收或将电子邮件发至邮箱412549553@qq.com。
来电请拨打电话:0818—5123428。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