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工作的民主监督,经达州市兴诚置业有限公司和四川祥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书面申请,根据《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的通知》(达人社发〔2022〕40号)规定,现拟对兴诚锦云臺一期(1#-10#)、二期(22#-24#)项目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予以退还,并进行公示。
公示期:30天,2023年9月20日——10月19日。
公示期内,若有民工工资未领到者,请及时向达川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举报、投诉,监督电话(0818-2832082)。
达州市达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