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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15号建议办理情况(A)的函

来源:达川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3-07-13    点击数:

​达川监函202333

张灵代表

  您在区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药品价格飙升问题的建议》(第11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函告如下:

  随着国家疫情防控政策的优化调整,市民对药械和防疫用品的需求量陡增,市民恐慌性抢购涉疫物资,出现涉疫物资短缺,供需矛盾造成价格上涨。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防控放开后市场价格秩序,防止药品价格飙升,达川区市场监管局、区卫健局、区经信局、区医保局按职能职责,及时部署开展新冠肺炎防控放开后涉疫物资保供稳价专项检查工作,有效维护了药械市场秩序。

  一、药品保供方面

  (一)督促批发企业积极备货保供。各药品批发企业制定保供应急预案,充分调集上下游供应链,多渠道采购防疫重点药品,加大药品储备投放,及时、充分满足市场需求。同时,要求各医疗机构药品按基础输液类、抗病毒用药类、解热镇痛类、止咳平喘类、辅助用药类的五大类分别存储,保证了医疗机构临床用药需求。

  (二)指导零售药店规范有序经营。要求各零售药店正常运营,不得随意关停,不得限制群众线上线下购买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非处方药物。处方类药品严格凭处方销售;同时,为促进防疫药品的有序供应并尽可能扩大防疫药品的保障面,缓解人民群众购药难的问题,我局倡议全区零售药店在保障药品质量的前提下,对符合拆零销售要求的药品进行拆零销售,引导顾客购买拆零药品,并在药品拆零销售的过程中做好顾客的药学服务和用药指导。

  (三)设立药品保供监测点位。在主城区10家连锁药店和5家单体药店设立保供监测点,每日关注重点药械(连花清瘟、布洛芬、抗病毒、小柴胡、对乙酰氨基酚,抗原检测试纸、N95口罩)的进货和销售情况,实时掌握重点药品市场供应,提醒各点位药店及时补充脱销药械,满足群众购药需求。

  (四)做好群众购药宣传工作。正确引导群众合理购买和使用药品,针对群众关心的居家治疗期间的抗原检测、药品购买等问题,通过电视、报刊、单位微信公众号,加强科学用药宣传,引导顾客合理购药,不盲目囤药。

  二、药品药械价格监管方面

  (一)提醒告诫,事前防范。当我区放松疫情管控后,市场出现购药高峰,区市场监管局于2022125日对辖区内主要药品供应企业进行了约谈,并发放了《达川区市场监管局规范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引导药品经营者价格自律,依法合规经营。

  (二)加强监测,及时预警。疫情期间,区市场监管局在主城区6家药店设立了价格监测点,适时掌握主要药品价格动态,结合群众举报,做到及时出手控制涨价苗头。

  (三)规范行为,严查重处。我局成立4个执法检查组,每个检查组分别由1名班子成员带队,对全区的15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城区零售药店涉疫物资开展了价格检查。目前,我区涉疫物资价格波动幅度不大,但也存在个别药店、诊所等药品经营者不明码标价、随意提高价格的行为。期间,8家药品未明码标价和标价不规范的药店责令整改,对5家成本未明显上升而销售价格大幅度提高的药品经营单位进行了立案查处,对4家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药品经营单位予以停业处罚。

  三、药品药械质量监管方面

  (一)加强疫苗流通使用监管。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储存、运输和预防接种环节的质量监管,实现支支可追溯、质量可管控。

  (二)加强新冠治疗药品监管。对列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本地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实施一企一策,一品一档管理。

  (三)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督促各经营单位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把好进货渠道关、产品质量验收关,特别是紧盯重点品种的经营渠道,针对性开展专项检查。

  (四)加强医用防疫用品监管。重点监管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口罩、医用防护服

  (五)强化药械质量安全抽检。我局已委托达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重点防疫药品和医疗器械进行监督抽检,严格不合格后处理,确保药械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升。

  通过系列举措,目前,我区药品、药械市场价格稳定,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加强药械质量安全监管,强化价格监测和监督检查,切实维护药械市场秩序。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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