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教科局关于对全区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中职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和中职学生资助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开展中职学生资助系统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川助函〔2016〕7 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专项治理的紧急通知》(教职成厅函〔2016〕15号)精神,根据市教育局、区教科局工作安排,区教科局将对中职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政策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
4月25日至4月29日。
二、检查对象
全区各公(民)办中职学校。
三、检查单位
区后管中心、区教科局职成股、经管办、督导室。
四、检查方式
现场点名、查阅资料、访问师生。
五、检查内容
(一)2016年春季学生入学情况。
(二)一至三年级学生在校情况。采取现场点名的方式逐一落实,学生因事因病请假率不得超过5%,三年级顶岗实习学生应具备区教科局顶岗实习的批复及学校与用人单位的用工协议。
(三)大龄学生及重复学籍学生情况。各学校原则上不再招收大龄学生,对已在校就读的大龄学生应单独造册,不得享受资助;重复学籍学生应单独造册,与中小学重复只能保留一个学籍,4月底前必须完善学籍;与高校重复的要防止两头领取资助经费。
(四)学生资助金发放及档案管理情况。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科技知识产权局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