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关于招用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
根据达州市农业局《关于转发〈做好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达市农业函﹝2017﹞197号)精神以及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报经省农业厅、财政厅备案的《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达州市达川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要求,2019年我局需在达川区范围内面向社会招用水稻生产和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作为项目服务主体,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分别招取水稻机耕环节和病虫防治服务环节组织各6家以上,茶叶生产社会化招取茶叶采摘服务组织2家。
为确保项目实施效果,我局组织专家组拟定了申报水稻和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报条件及具体要求。现予以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欢迎达川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水稻和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踊跃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31日。
申报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农业技术推广站(达州市达川区通达西路169号2楼),联系人:吴毅,联系电话:0818-2653392,18096268433。
申报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报名地点:达州市达川区茶果站(达州市达川区万达路爱心巷26号),联系人:向彬,联系电话:0818-2658696,13882868636。
附:1、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申报条件
2、申报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提交的资料
3、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
4、关于申报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请(样本)
5、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6、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7、茶叶采摘服务主要管理人员信息表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
2019年1月16日
附件1:
社会化服务组织的申报条件
一、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
㈠能够提供水稻机械化耕田、病虫机械化防治服务的达川区境内的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服务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吊牌和公章。
2、有规范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生产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固定的管理人员,拥有与机具数量匹配且具备相应资质的操作机手,有固定办公场所和机具库(棚)。
㈡报名参加机械化耕田服务的服务主体,自有(包含订购合同的机具)、租赁及成员拥有与机械化耕田相适应的耕田配套机具,服务能力达到2000亩以上。
㈢报名参加机械化病虫防治服务的服务主体,自有(包含订购合同的机具)、租赁及成员拥有与病虫机械化防治相适应的植保配套机具,服务能力达到1500亩以上。
同时申报机械化耕田和机械化病虫防治服务的,需同时具备以上㈠、㈡、㈢所列条件。
二、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
㈠具备茶叶种植加工能力的专业合作社,并能组织规模采摘茶叶的技术工人,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
2、有规范的章程、财务管理制度和规范的作业管理制度,信誉良好。
3、有固定的管理人员,拥有固定办公场所。
4、具有指导采摘技术、培训采摘人员的专门人才。
5、有茶叶加工制茶机械设备及场所。
6、具有茶叶产品检测能力,储藏设施设备。
㈡年茶叶采摘服务能力达到2500亩以上。
三、本申报条件解释权归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
附件2:
申报社会化服务主体应提交的资料
一、申报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应提交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鲜章,一式两份,报区农技站,逾期不再受理。
1、关于申报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请(见附件4)
2、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作业人员和专业人员基础信息表(详见附件5),并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6、机械机具等配套设备信息登记表(详见附件6),自购的提供购货发票复印件,租赁提供合同复印件。
7、办公场所全景、耕田机具、植保器械照片。
8、组织管理、财务规章、安全生产、仓库管理和器械保管等相关制度复印件,及制度上墙的电子照片和纸质文件。
9、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二、申报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应提交的资料
符合条件的社会服务组织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须加盖鲜章,一式两份,报区茶果站,逾期不再受理。
1、关于申报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请(见附件4);
2、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4、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主要管理人员信息表(详见附件7),并提供身份证、资质证书等复印件。
6、固定的办公场所、办公条件、加工设施设备、储藏设施设备(照片)。
7、组织管理、财务规章、安全生产等相关制度复印件,及制度上墙的电子照片和纸质文件。
8、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附件3:
社会化服务的实施内容及补贴标准
一、实施地点、内容及规模
㈠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
1、水稻机械化耕田服务:实施面积7.6万亩。实施地点:
2、水稻机械化病虫防治服务:实施面积10万亩,其中4月中下旬第一次防治水稻叶稻瘟和一代稻纵卷叶螟5万亩,5月上旬第二次防治水稻一代二化螟5万亩。实施地点:万家、东兴、大滩、安仁、檀木、花红、麻柳、福善、赵家、碑高、马家、木子、百节、金垭、渡市、石桥、沿河、银铁、香隆、赵固、堡子、龙会、五四等乡镇。
㈡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
人工采摘独芽服务,面积4000亩;人工采摘一芽一叶或一芽两叶服务,面积4000亩。实施地点:龙会、陈家和亭子3个乡镇。
二、补助标准
㈠水稻生产社会化服务
1、完成水稻机械化耕田服务,每亩补助10元;
2、完成水稻叶稻瘟和一代稻纵卷叶螟防治服务,每亩补助16元,完成水稻一代二化螟防治服务,每亩补助16元。
㈡茶叶生产社会化服务
完成人工采摘独芽,每亩补助80元;完成人工采摘一芽一叶或一芽两叶,每亩补助80元。
附件4
关于申报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
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申请
(样本)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局:
根据你局《关于招用2017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项目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的公告》的精神,本专业合作社决定参与××××(选填:机械化耕田、病虫机械化防治或茶叶采摘)社会化服务的实施。本专业合作社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提供××××(选填:机械化耕田、病虫机械化防治或茶叶采摘)服务的全套设施设备及相应的作业人员,财务管理规范,服务能力较强。本专业合作社承诺,按照你局的规定和要求,全力搞好服务工作。
特此申请
达州市××××专业合作社
2019年×月×日
附件5:
作业人员基础信息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现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机手类别 | 备注 |
备注:机手类别分别填写耕田机手、植保机手。
附件6:
服务组织拥有农机具信息登记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类 别 | 机具名称(含配套机具) | 型 号 | 数量(台、套) | 备注 | ||
合计 | 其中: | |||||
自有 | 租赁借用 | |||||
附件7:
茶叶采摘服务主要管理人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公章) 年 月 日
姓 名 | 性别 | 文化 程度 | 现居住地 | 身份证号码 | 专业特长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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