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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环保局关于2019年1月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来源:暂无     发布日期:2019-01-14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1月7日,我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年1月14日-2019年1月22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18-8112389,5336021

序号

项目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达州市达川区金垭镇污水厂及管网建设项目

达川环审发[2019]1号

201917

达州市达川信合建设有限公司

达川区金垭镇金通村二组大地梁

通讯地址:达川区升华街健康巷532号

201917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达川环审发[2019]1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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