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翠屏街道关于“石化南苑A、B区”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的通知
石化南苑A、B区全体业主:
2019年9月23日,翠屏街道办事处收到四川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成立石化南苑A、B区首届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书面申请”,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有关规定,经翠屏街道办事处审查后认为:“石化南苑A、B区”属不可分割的同一物业管理区域 ,依法只能设立一个业主大会。截至目前,石化南苑B区业主的入住率虽然已经达到80%以上,但A区房屋尚未经竣工验收和依法交付业主使用,鉴于石化南苑A、B区的客观实际,为切实增强业主自治,加强依法管理。决定同意分期组建石化南苑A、B区业主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区住建局、区房管局、翠屏街道办事处和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组成,筹备组中业主代表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三分之二,筹备组中的业主代表由新桥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业主推荐或由业主自荐产生,而且必须具有业主身份,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责任心强、具备必要的工作时间、模范履行业主义务。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代表担任(筹备组成员名单将另行书面公告)。
《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十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五)按照规定和约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物业服务费用和其他应当由业主共同分摊的费用。 《四川省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二十四条 筹备组应当遵守以下工作原则:(四)筹备组成员不能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但成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除外。
二、业主大会筹备组中业主代表在各楼栋中产生,筹备组业主代表被提名为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后,其在筹备组开展工作事宜即行终止。
三、自荐的筹备组业主代表候选人,从本通知发出之日起,业主本人需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以及身份证(夫妻关系需提供结婚证)到新桥社区报名填表,时间截至2019年10月20日。
四、筹备组自成立之日起90日内完成业主委员会成员的选举工作。
五、业主委员会成员组成办法和被推荐(自荐)的业主委员会候选人报名时间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翠屏街道办事处
2019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