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受理群众来电来信办理情况公示表(达州市达川区第六批第四轮)
序号 | 信访编号 | 举报县市区 | 举报内容 | 重点关注 | 是否属实 | 调查核实情况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办理备注 |
1 | SD19ZX0924D201 | 达州市达川区 | 达川区九岭镇庞家村十三组有一家用煤焦油做原料的防水油膏厂,生产时期味刺鼻难闻,该厂无任何证照,8月21日答复对该厂取缔拆除、断电,直到省环保督察来之前才停止生产,望督察组能够不让村民再受污染。 | 否 | 属实 | 经现场核查,群众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关于“该厂无任何证照”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现场走访时,业主本人表示没有办理相关证照。 2.关于“生产时气味刺鼻难闻”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现场走访邻居3位,其中2位表示有刺鼻气味产生,1位表示没有闻到。由于该厂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气,且无环保设施,因此“生产时气味刺鼻难闻”的问题属实。 3.关于“直到省环保督察来之前才停止生产”的问题 该问题不属实。通过查阅九岭镇人民政府相关资料显示:2019年4月已对该厂进行查封。现场走访时,九岭镇庞家村十三组村干部刘小琴和李胜明的邻居李春华、吴顺容、段仕成均表示该厂于2018年底被举报,九岭镇政府随即责令停止生产,之后没有再进行生产。业主李胜明表示已于2019年6月自行拆除其生产用电。 4.关于“造成污染”的问题 该问题属实。经现场走访核实,该厂没有相关证照,无环保设施,部分邻居反映有刺鼻难闻的气味产生,由此推测可能会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特别是空气污染。 | 责任领导:区政府副区长蒋丰泽 责任单位:区经信局、区生态环境局、九岭镇人民政府 责任人:赵中华、李枫、张博 处理情况: 2019年9月26日,蒋丰泽副区长责成达川区经信局牵头负责,区生态环境局、九岭镇人民政府配合,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核实。经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整改情况:当即责令该厂必须关闭并迅速拆除生产设备。 回访情况:该厂主体生产设备已于9月27日已全部拆除。群众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 | 无 | 案件调查人员: 谢胜利,达川区经信局副局长15181839112; 聂 炯 ,九岭镇副镇长15984494932; 杜泽国,九岭镇环保所所长15892992780; 庞 健 , 达川生态环境局管村中队中队长13982889228; 李尚兵 ,达川生态环境局管村中队工作人员13551456565 李 川 ,达川区经信局资源综合利用股股长1878283585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