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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生态环境局关于2019年9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生态环境局     发布日期:2019-09-26    点击数: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9年9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26日-2019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期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8-8112389,0818-5336021(达川区政务大厅)

传 真:0818-8112388                             

通讯地址:达州市达川区升华街健康巷532号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五探 1 井地面集输工程

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麻柳镇碾盘湾村 1

中国石油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庆气矿

四川省川工环院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在五探 1 井站新建无人值守站 1 座(有人巡检);

2)扩建檀木脱水站井站 1 座;

3)扩建博胜燃气檀木输配站 1 座;

4)新建五探 1 井站~檀木脱水站集气管道 5.5km

5)新建博胜燃气檀木输配站~五探 1 井燃料气管道 5.5km,以及与上述工程配套的管道

防腐、自动控制、总图及建筑结构、给排水、供配电、通讯、消防、环境保护等公用工程。

施工期:(一)废气:①施工场地非雨天时适时洒水,包括管沟开挖的场地、表土堆放场所和施工作业带等;②材料(包括土石方)运输禁止超载,装高不得超过车厢板,并盖篷布,严禁沿途撒落;③表层土堆放场所应设在当地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并尽量远离周围敏感点,同时采取覆盖、定期洒水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

④风速四级及以上易产生扬尘时,建议施工单位暂停管沟开挖,同时采取覆盖、湿润等措施降低扬尘污染;⑤及时清理施工场地废弃物,暂时不能清运的应采取覆盖措施,运输沙、石、水泥和土方等易产生扬尘的车辆必须封闭严密,严禁洒漏。(二)废水: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依托当地民用设施解决,无施工生活废水产生。(三)噪声:合理安排作业时间,敏感点附近尽量避免午间 12:0014:00 和夜间 22:007:00施工;②施工现场的运输车辆应安排专人指挥,场内禁止运输车辆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路线;③在居民较多的地段,建设方可考虑设置隔离围挡,确保施工噪声不扰民。()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依托当地民用垃圾收集设施收集后与当地居民垃圾一同送往当地环卫系统处置处理。

营运期:(一)废气:主要为水套炉所产废气和在超压和事故检修时从五探1 井站放空的废气。由水套炉自带烟囱排放,放空时灼烧排放。(二)废水:脱水站产生的气田水储存于气田水池中,定期外运进行回注处理。生活污水进入站内旱厕经处理后,就近用于农田施肥、浇灌林地和场内绿化等。(三)噪声:加强项目设备的管理。(四)固废:生活垃圾定

期运往当地环卫部门处置。

相关部门文件: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重矿计[2017]5号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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