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关于2018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资金分配结果的公示
根据《达州市达川区财政局、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关于印发<达川区2018年度促进电商销售扶贫产品财政奖补实施细则>的通知》(达川财建〔2019〕128号)中“对在2018年度通过第三方平台、自建平台、移动终端等平台实现交易额在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1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交易额在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10%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5万元;交易额在5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含经济组织),按线上交易额的5%以内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之精神,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对相关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实,现将奖补资金分配结果公示如下:
企业名称 | 线上交易额(万元) | 奖补金额(万元) | 销售平台 |
四川宜华酒业有限公司 | 114.897740 | 11.4 | 淘宝网“乌梅山酒庄” |
达州女神食品有限公司 | 1075.54 | 50 | 微信公众号“女神冷吃铺” |
公示时间: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反馈意见,联系电话:0818-7233301。
达州市达川区商务局
2020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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