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达州市达川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通报
根据省委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10月10日至11月14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对达州市达川区进行了巡视。2019年12月31日,省委第八巡视组向达川区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达州市达川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扛起责任担当,坚决把巡视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接到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后,达川区委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做好巡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巡视整改的决策部署上来,对省委第八巡视组指出的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不回避、不遮掩,不折不扣把巡视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一)强化领导,压实责任。成立以区委书记为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充实区委整改办工作人员,加强了对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办落实。先后召开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区委常委会、区委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和专题会,研究部署巡视整改工作,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执行落实到位。区“四套班子”成员坚持从自身做起,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抓铁有痕的劲头,示范抓好整改工作;各地各部门切实担负起巡视整改责任,主动认领,扎实整改,形成了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聚焦问题,细化举措。按照“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案案有结果”的要求,达川区委紧盯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全盘系统梳理,深刻反思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详细制定了《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达州市达川区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将巡视整改问题分解为8方面24个大项51个小项问题,逐项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并提出了整改要求,切实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岗、要求到位,确保所有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三)加强督导,狠抓落实。区委坚持将巡视反馈整改问题纳入重点工作督查事项,作为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委目标绩效办日常监督重点,纳入区本级巡察范畴,形成立体监督网,传导了强大的整改工作压力,杜绝了“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以及“边改边犯”等情况的发生。区委整改办采用“台账管理、月汇报、季度小结”的方式销号推进,全程跟踪督办,及时了解掌握巡视整改进度,推动反馈意见逐条逐项整改落实到位。
二、树牢问题导向,扎实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按照区委统一安排部署,各区级牵头领导和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整改落实工作方案》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扎实有序、稳步推进,以严的作风、硬的举措,切实把各项整改要求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推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存在差距”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全会及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达州市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发展目标,于1月20日-21日迅速召开区二届五次党代会,明确了达川区“经济冲刺‘700亿’、城市建设‘双100’,勇当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排头兵”的总体目标,配套印发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关于经济冲刺“700亿”城市建设“双100”勇当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提出实施经济、城市、交通、服务“四大能级提升行动”,对达川区2020年及今后一段时期高质量发展制定了详细作战图。
二是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制定《达川区对冲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推动经济快速增长的36条措施》,全力帮助企业全面复工复产,加快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着力优化产业发展格局。第一产业方面,加快推进百节马家乌梅产业园、万家银杏麻柳生猪产业园、九岭罐子花椒产业园三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大力培育建设乌梅特色小镇、丽天牧业、花椒数字化加工园等农产品深加工项目,推动乌梅、生猪、花椒等实现“1+2+3”融合发展。第二产业方面,通过兼并重组等方式,升级改造全区煤炭企业11家,不断推动传统产业向规模化、科技化、生态化转型;聚焦省委“5+1”和市委“6+3”产业布局,大力引进国信达、亿通达、中陶建材产业园等新兴电子信息、绿色建材产业项目落户达川,为经济增长提供后劲支撑;加快市第二工业园区、达州绿色新型建材产业园、马家产业新城建设步伐,夯实工业发展基础。第三产业方面,全力推进以升华广场城市综合体为核心、达川商贸物流园区为半径的200亿级杨柳商圈建设,成功创建为全省首批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集聚区;加快推进三里坪100亿级商圈建设,促进商贸服务业持续繁荣发展。同时,启动实施达州南国物流港,升级打造通州大道“金融一条街”,全域规划发展文化旅游产业,逐步构建起以现代商贸、物流、金融、文化旅游业为主导的现代服务业体系。
三是狠抓项目投资带动,精准对接国家投资方向,持续做好项目编制上报和资金争取工作。目前,已编制上报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122个、补短板项目19个、棚户区改造及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4个,项目总投资634.75亿元,申报争取上级资金160亿元;达川区人民医院业务用房等2个项目已成功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7000万元,实现项目资金争取“开门红”。同时,按照2020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2%的目标,迅速下达2020年“四个一批”项目建设任务清单,共涉及223个项目,其中新开工项目87个。
四是树立借力发展理念,持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拟定《达川区招商引资工作2020年行动方案》,重点围绕“6+3”产业和“三类500强”企业,细化招商引资计划。面对疫情冲击,通过定向邮件、网络视频等方式,加强在线洽谈,通过“云洽谈”企业20余家,与6家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其中,拟签约医药用品项目1个、“三类500强”企业2家,确保签约“不断档”。
五是加大企业扶持力度,不断激发创新创业活力。制发了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24条措施”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关于经济冲刺“700亿”城市建设“双100”勇当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排头兵的实施意见》,提出“大力支持企业创建技术创新平台,对申报国家高新技术、获得科技进步奖项、创建为技术中心以及在关键核心技术取得突破的企业,按规定给予一定奖励”等政策措施,并就支持民营企业做大做强、转型创新发展明确了具体奖励标准。
(2)关于“环境治理推进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及时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达川区打赢蓝天保卫战等九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达川府发〔2020〕2号),根据环保党政同责要求将任务落实到各区级部门,从城镇生活源、农业农村源头、工业污染源着手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二是截至目前,百节、马家(达川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金垭等3个项目已投入试运行。亭子、河市、堡子、木子、大堰等5个项目主体已完工,正在安装设备。其余1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和管网基本完成。赵家镇、石板镇、平滩镇、双庙镇、景市镇等5个乡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升级改造于去年底开工建设。目前,受疫情影响正抓紧落实在建项目的疫情防控措施和复工申报工作,力争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建成并投入试运行。全区余下的18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正开展前期工作。
三是城区小街小巷整治工程雨污管网改造完成总工程量的80%,预计6月底全面完成整治范围内的雨污管网改造建设。计划聘请有资质的专业设计团队,对城区排水设施进行专项系统规划设计,制定雨污分流改造计划,逐步实施雨污管网分流改造,现正对接发改部门开展立项工作。
四是继续开展“散乱污”动态排查工作,积极开展“散乱污”企业“回头看”“回头查”工作,积极开展新一轮淘汰落后产能排查工作。完成了固定式尾气遥测项目的采购招标,正在紧张安装施工中。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加密清扫和冲洗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监管,城市建筑工地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物料堆场覆盖、施工现场路面硬化、驶出工地车辆冲洗、拆迁工地湿法作业、渣土运输车辆密封等扬尘防治要求。强化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监管,各派出所继续采取多种宣传措施,广泛宣传非法燃放烟花爆竹污染环境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通过短信、微信、宣传车宣传禁限放时间及燃放地点;联同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做到提前入户告知,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加强街面和重点地段巡逻,同时细化措施、分片包干,发动联防联治组织、治安积极分子、志愿者,进行日常摸排巡逻,将禁限放宣传、管控、查处、收缴、看护、巡查等工作任务落实到基层。加强餐饮油烟治理,推进11家学校食堂餐饮油烟治理,目前正在实施中;设置无烟熏制设备1处;严格督促64家企业及时制定“一厂一策”,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
五是南城主城区企事业单位、机关食堂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设备,且正常使用,按时清洗并建立了台账。对南城餐饮企业油烟排放进行了专项整治,截至2020年3月底,油烟净化器安装率85%,均达标排放。
六是加强宣传,各乡镇组织农技人员深入农村田间院落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宣传。督促乡、村、社三级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和乡镇(街道)秸秆禁烧管控主体责任落实。大力开展稻田深耕、秸秆还田等综合利用,目前已深耕还田面积达9800余亩。加大城区周边乡镇种植业结构调整力度,引导城区周边群众减少粮油作物的种植面积,替代种植木本经济作物,从源头上减少秸秆的产生量。目前,已编制了城区周边乡镇种植业结构调整实施方案,区政府常务会已通过,正按程序上报区委常委会。
(3)关于“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打折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整改落实工作方案印发后,相关区级部门和各乡镇通过多种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土地、林地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学习,举办专题宣传活动20余次,印发宣传资料15万份。通过广泛的宣传引导,广大干部群众对土地管理相关规定有了新的认识,依法流转农村土地意识和自觉保护耕地意识明显增强。
二是目前已对全区2016年至2019年的土地流转情况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建立了全区农村土地流转台账,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流转合同进行了审查备案。通过清理,全区共计流转农村土地144120.85亩,其中2016年流转24495.40亩,2017年流转32430.48亩,2018年流转56746.78亩,2019年流转30448.19亩,现已完成备案123185.19亩,正在申请审查备案的20935.66亩。
三是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前,由区农业农村局召集各乡镇农技站召开了专题会议,再次重申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达川府发〔2017〕28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再次落实了乡镇、村社对土地流转审查备案的责任,再次对全区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进行了全面规范。对该文件下发后未经审查程序的流转行为,一律不办理流转合同备案登记和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促使业主按照规定程序流转土地,促使乡镇、村社按照规定履行农村土地流转审查职责。
四是严格按照《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的通知》(达川府发〔2017〕28号)的相关要求,每月统计汇总全区土地流转情况,全面掌握全区已流转土地使用情况。在全区推行流转土地租金提前预付制和风险抵押金制度,加强流转土地风险防范。结合农业生产技术服务指导和设施农业用地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不定期对流转土地的使用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及时制止和纠正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有效防止了农地非农化。
五是对四川友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在万家镇流转的耕地、林地、荒地及其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再排查、再梳理。经排查该公司在万家镇共流转耕地、荒地、林地20728.6亩,流转土地已种植银杏5530.65亩,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农作物35亩,养殖12亩,其余林地、荒地、耕地暂未利用、保持原状。目前,根据梳理排查情况,正在对四川友腾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所签定流转合同中的不规范部分进行纠正和规范。区自然资源局和万家镇人民政府于2020年2月24日召开了协调会,对巡视反馈的耕地非农化问题进行清理排查,万家中华银杏谷乡村旅游项目需建设的接待中心及停车场等共约17.07亩土地,区自然资源局已按规定程序于2019年11月19日报经达州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调整为建设用地(批复文号:达市土函〔2019〕41号);同时该地块纳入了《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关于达川区2019年第3批乡镇建设用地请示》(达川〔2019〕104号)土地征收建设项目表,于2019年11月报到省政府,且已审批。
(4)关于“解决民生问题有短板”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叶家湾社区安置房建设安置情况。该项目2013年4月开工段(A栋),于2018年5月完工,二标段(B栋)实际2016月完工。截至目前,叶家湾社区安置房的建设及安置任务全面完成,于2018年6月24日进行了分房安置。按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叶家湾社区安置房的294套房源,主要安置二号、三号干道北延线、王光源段、烟草物流和鸿发大院、四合院五号地块等拆迁项目的194户拆迁户,应安置房屋262套,实际安置房屋262套,圆满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安置任务,下剩32套房源将由区房屋征地服务中心统一进行调配安置。
二是翠屏山综合开发项目安置情况。目前翠屏山安置房一期工程已正在有序推进当中,项目占地37亩,总建筑面积10万m2,含场平土石方、绿化等附属设施,已完成场平土石方,开始地质勘查工作。
三是其余项目推进情况。实行“挂图作战,倒排工期”工作机制,确保在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各项建设任务。达川区地坝梁安置房项目,占地面积8340m2,修建安置房2栋,总建筑面积37000m2,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目前主体工程完工。达川区地坝梁D区安置房项目,占地约4725m2,总建筑面积约20013m2,安置户数158户,含土石方工程,以及其他附属配套设施等工程。文体用地建设规模,占地约20亩,平整场地面积约13996m2,总挖方量约160608.7m3,目前完成土石方工程建设。达川区地坝梁C区安置房项目,用地面积8300m2,总建筑面积约46000m2,以及场平土石方、绿化及其他附属工程,目前完成商业二层施工。达川区台湾堡安置房项目,项目用地面积4542m2,总建筑面积26000m2,包含场平土石方、绿化等附属设施,目前主体工程完工。
2.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不规范。
(1)关于“区委常委会议事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和《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进一步规范完善区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程序。
二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按照干部选任“16字”要求,从严抓好“七个凡必”查核,形成干部职务调整建议方案。组织部部务会、书记酝酿会、区委常委会上,由组织部长对干部调配理由、班子功能结构要求、任免建议、征求意见等方面情况进行说明,确保干部人事议题充分酝酿讨论。今年截至目前,召开区委常委会研究干部人事议题6次,均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准备干部职务调整的建议方案并充分阐述调整理由。
三是进一步规范区委常委会议题准备,充分体现常委会议题的规范性和严谨性,今年共召开区委常委会会议15次,无临时增减会议议题情形。
(2)关于“民主生活会质量不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切实加强会前准备工作。全面落实《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认真撰写民主生活会对照剖析材料,相互批评开门见山、直言不讳、真刀真枪。
二是全面落实党组织负责人“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坚持示范带头,自我批评抓住要害、实事求是、内容具体,互相批评直截了当、点真问题、真点问题。同时,严格把关班子成员相互批评意见。
三是全面提高民主生活会办会水平和质量。加强对班子成员检视剖析材料的检查把关,切实做到直奔问题,不搞官样文章,严禁抄袭雷同。
四是责成区法院机关党委书记已作书面检查,区交通运输局对鸿通公司相关责任人进行书面检查、诫勉谈话问责处理。
五是督促区级各部门(单位)严格落实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开展党内活动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面调查核准情况。产业发展资金核实情况,2016年8月25日,达县月潭商贸有限公司通过竞买依法获得511602-2016-21号地块(11.7371亩)土地使用权。根据原达县人民政府下达的《关于返还杨柳工业配套园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批复》(达川府函〔2012〕380号)文件内容,以及达县月潭商贸有限公司与达县人民政府签订的《纯净水配送中心项目投资协议书》约定,达县月潭商贸有限公司按23万元/亩支付土地出让金,应缴纳该地块土地出让金269.9533万元,享受产业发展资金350.0467万元。该公司于2017年7月18日足额缴纳该地块土地出让金620万元,并按照协议内容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2017年11月10日,区财政局根据投资协议约定,严格按程序拨付达县月潭商贸有限公司产业发展资金350.0467万元。土地划转及补偿核实情况,根据《达川商贸物流园区山上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达州市规划技术管理规定》文件要求,该地块调整为住宅用地,区政府按程序收回该地块(7824.75平方米)工业用地使用权。经四川恒鹏源鑫房地产土地咨询有限公司评估,该地块及附属资产价值共计2194.4万元(现区审计局不介入审计),后经区政府多次研究,于2018年8月确定补偿款为2115万元,并由区土地收储中心按程序予以补偿。
二是及时补齐决策程序。2020年3月19日,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了《达州市达川区自然资源局关于收回达县月谭商贸有限公司国有工业用地使用权的请示》,区政府将尽快以区政府党组的名义将相关事项报请区委常委会审议,补齐相关决策程序。
三是严格规范议事制度。建立健全“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2019年,区委、区政府出台了《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工作规则》《中共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议事决策规则》《区委财经委员会工作规则》《区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达州市达川区第二届人民政府工作规则》《达州市达川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2020年,区城乡规划委员会修订完善了《达州市达川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议事制度》《达州市达川区城乡规划委员会规划管理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了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制度,并将长期坚持,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目前,凡涉及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产业发展奖补等重大经济事项,均严格按照区政府工作规则和议事规则执行,并将长期坚持,确保财政资金不受损失。
四是扎实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反馈的问题,由区政府办牵头,会同区级各相关部门紧盯本部门(单位)工作重点,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类似事件。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3.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有差距。
(1)关于“认识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四个纳入”要求,从2019年起,区委班子成员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
二是加强督导检查,由区委宣传部对区委常委班子成员及各级领导班子及成员报送的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进行审核,已将意识形态工作述评情况纳入2020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督导内容。
(2)关于“对问题分析研判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从2019年起,坚持按季度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每年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形势4次。
二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培训力度。举办2019年全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提升研修班1期,并于今后每年举办1期专题培训。
三是组织开展节前反邪教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宣传资料、宣传标语、网络新媒体等进行宣传教育,印发反邪教宣传年画、日历2.5万余份、“市民识邪防邪手册”3500余份,发放“崇尚科学反对邪教”手提袋、袖套、雨伞、围裙等7000余件,将反邪教宣传教育融入群众日常生活中,切实提高了群众识邪、辨邪、拒邪能力。
四是严厉打击各类邪教活动。针对原木头乡清水村党员常昌全在家中组织邪教活动的问题,原木头乡纪委已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常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由公安机关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4.基层党组织推进意识形态工作不力。
(1)关于“有的党委(党组)书记履行‘三个带头’‘三个亲自’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意识形态工作督导、暗访,督促基层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制定《达川区社会宣传阵地管理办法》,从严管控户外广告、QQ群、微信群、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
三是已督促区水务局党组进一步规范QQ群、微信群管理,强化领导干部和群主责任,禁止群成员转发涉政敏感文章及低俗信息,及时处置相关信息。
(2)关于“个别单位履行报告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达州市达川区意识形态领域信息报送和分析研判工作制度》,要求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级各部门(单位)党组织及时报告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二是督促金垭镇党委(因行政区划调整,原申家乡行政区域已并入金垭镇)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辖区“善心汇”等非法组织的打击处置和教育转化力度,并报告情况。
三是加强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按季度召开区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定期通报、研判、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作用发挥不好”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将乡镇农家(社区)书屋图书纳入区级集中统一采购范围,结合新闻出版总署和省新闻出版局推荐的农家书屋补充更新书目,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补充更新《美丽乡村生态文明建设简明读本》等群众喜欢、内容实用、通俗易懂的实用性书籍52300余册,并鼓励村民积极借阅学习。
二是加强“村村响”广播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播出管理规定,明确专(兼)职人员负责广播设施设备维护及广播室防火、防盗工作,积极播放(转播)惠民政策、农业技术、致富信息、道德法治等内容,切实提高利用率和使用效率。
5.网络舆情处置机制不健全。
(1)关于“舆情处置统筹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区委网信委统筹协调作用,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网络舆情处置工作。
二是健全重大突发网络舆情应急机制,印发《达川区重大网络舆情应急预案(试行)》《达川区重大网络舆情处置会商制度》等文件,强化涉事单位责任和部门联动力度,着力形成多部门联动的快速反应处置机制。
三是充分发挥网评员等“三支队伍”作用,积极开展网络舆情引导和正面宣传,有效控制和减少负面舆论,不断巩固壮大网络正能量,着力形成积极向上的网络舆论氛围。
四是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持续办好“铁山之声”互动平台,及时办理、解决、回复网民诉求,切实把网民诉求吸附在本地、化解在当地,从源头上减少负面舆情信息。
(2)关于“‘管网治网’工作薄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健全网信工作机制,印发《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
二是坚持24小时在线值班制度,坚持重点时段双人双岗值班制度,及时监测发现、分析研判、转办处置敏感舆情信息。
三是建好用好网络舆情工作队伍,组织全区基层网络工作人员参加工作培训,提高网络舆情处置应对能力。截至目前,关于“理顺网信工作体制,加强专业人员配备”问题正在有序推进中。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党建工作比较薄弱。
(1)关于“党组织设置不及时”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规范党组织设置,制定机关党组织调整设置流程及工作模板,明确请示及批复时限,进一步规范机关党组织设置运行程序。
二是对卫健系统乡镇卫生院(包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党组织设置情况再一次开展排查,有3名及以上党员的37个乡镇卫生院均已按程序建立独立党组织。有7个不具备建立独立党组织条件的乡镇卫生院,根据《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抓实省委第八巡视达川反馈党的建设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精神,对暂时不具备建立党支部条件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乡镇党委统一管理,确保“两个覆盖”落实到位。
三是印发了《达州市达川区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重点任务清单》《达州市达川区公立医疗机构“365连心工作法”(试行)》,每月制定《直属医疗卫生单位党建工作任务清单》,积极推动医院党的建设。
四是组织召开了全区公立医院党建工作推进会,深入学习《四川省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工作实施办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公立医院党建工作的部署要求,通过现场观摩学习、加强经验交流,推动全区公立医院党建质量整体提档升级。
(2)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石桥镇党委(乡镇行政区划调整中,原洛车乡被撤,其辖区并入石桥镇管辖)、桥湾镇党委对近三年研究的发展党员事项进行逐一梳理,对梳理出的党员档案材料不规范的,对时任分管领导、具体经办工作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二是对会议召开不规范的,重新开会研究。并责令时任党委副书记作出书面检查。
三是加强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的5大步骤25个环节,分步研析,以错误案例剖析、模拟演练等形式,强化对党务干部特别是乡镇(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党建办主任的培训。
四是规范党内议事决策机制,规范会议名称及议题,坚持“三重一大”、发展党员工作等重要事项一律纳入党委会议研究。
五是强化党员发展材料会前初审、党员干部人事档案入党材料专审工作,定期开展发展党员工作“回头看”,从人选、培养、考察、审批等方面,重点梳理发展党员工作的关键环节、关键会议、关键资料,凡不符合规范要求的,一律由基层党委重新研究,延期审批。针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重大责任问题,严格按党章党规启动责任追究程序。
(3)关于“有的基层单位党支部活动流于形式”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每月通报区级部门(单位)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党员活动日”活动情况,每季度抽查各部门(单位)“三会一课”开展落实情况。
二是建立党建工作负面清单,严格落实党建查核机制,对党建工作落实差、被通报批评的单位和个人纳入负面台账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和区法院已纳入党建负面清单。
三是区法院已对执行局支部书记进行诫勉谈话,区交通运输局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诫勉谈话和书面检查问责处理。
7.干部选任工作把关不严。
(1)关于“执行交流、回避等制度不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在机构改革和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工作中对47名应轮岗科级干部进行了集中调整,现已进入常态推进阶段。
二是严格落实《达川区机关事业单位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意见》,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单位)主体责任,常态抓好轮岗工作。
三是制发《关于开展区级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交流工作的通知》,完成首批9名区级部门关键岗位中层干部跨部门轮岗工作。
四是强化《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学习宣传,认真执行回避制度,涉及干部人事议题,干部监督股提前介入,全程参与、全程监督。
五是对时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2)关于“干部聘任审核把关不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卫健局对招聘人员及其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思想疏导,目前该同志已同意自愿辞职,辞聘手续正在办理。同时,认真做好系统内职工警示教育和相关政策宣传,督促依法依规履职。
二是加大新录用人员政审环节与公安、卫健等相关部门联合审查力度,延伸实地考察范围,更加全面了解招聘对象综合表现。
三是强化组织人事部门和聘用单位招录人员试用期监督管理,试用人员转正时,严格听取用人单位党组织意见。
四是区委组织部对原洛车乡卫生院院长覃才勇进行谈话提醒,区纪委监委正立案调查,下一步卫健局党组拟按照调查结果依规处理。
8.违反核定职数配备干部。
(1)关于“超机构规格配备领导干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目前已经停止执行达川产业新区发展中心、达川工业经济发展中心、达川物流发展中心、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区人大常委会信息中心、区政协理论研究室等6个单位按正科级单位配备干部。
二是启动了6个单位已配备干部消化工作,整改方案已提交区委常委会研究。
三是根据《中共达州市委编委会关于达川产业新区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经达川区委编委会2020年第1次全体会议研究,对达川产业新区发展中心、达川工业经济发展中心、达川物流发展中心体制作出调整,由达川产业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管理。
(2)关于“超机构编制变相配备人员”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2019年3月机构改革中,叶武雄已调入区财政局。
二是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进一步规范借用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采取组织人事部门集中、单位自主清退等方式进行规范,不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已发出督办函15份,完善借用手续174人。
三是组织、编办、人社部门抽派专人组建调研组就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开展综合调研。
四是区人社局已代拟《达州市达川区编外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待区政府常务会研究审定。
9.关于“对事业单位干部管理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教科局已对选派到民营学校支教教师进行清理,截止2020年1月13日,53名教师已全部清退回人事关系所在单位。
二是区教科局对民办学校给支教教师发放的9181200元工资和补助中,违规给与部分支教教师发放的1728080元基本工资予以追缴,截至目前,基本追缴到位。
三是区纪委监委成立专项调查组,对涉及管理人员、学校校长、参与教师进行调查处理,责令区教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孙韵、黎仕华作出书面检讨,给予原政工股负责人冯泽波、王炜党内警告处分,给予龙会乡中心学校校长邹刚、管村初级中学校长余刚党内警告处分,责令20名违规支教教师所在学校校长书面检讨,对管村初级中学教师王海兵、龙会乡中心学校教师彭军立案调查,对龙会乡中心学校教师孙毓隆诫勉谈话,区委组织部对时任分管领导孙韵给予诫勉谈话。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
(1)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在3月召开的区财政局党组会上,再次组织学习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各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确保各项规定入脑入心并得到有力执行。
二是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深入开展自查自纠,继续将乱发津补贴问题纳入2020年财务大核查范围。
三是加强预算资金管理,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规定,将2020年初预算一般性支出压减13%,“三公”经费压减3%,坚决杜绝违规发放津补贴现象。
四是已于2020年2月17日给各涉及领取了财税金融慰问金的相关单位发函,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各相关单位对照财经纪律、各级有关津补贴发放管理规定以及财政财务管理要求全面自查自纠,未及时整改或未按要求整改的,由区级财政国库直接按领取金额扣收。截至目前,用作单位工作经费36万元已按照相关规定入账,自行缴库10万元,剩余114万元已由国库直接搭账扣收。
(2)关于“个别干部违规收受红包礼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纪委监委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相关人员违纪事实已查清。2020年3月16日区纪委监委给予区法院原法官助理罗晓彬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及的50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2020年3月30日区纪委监委给予区法院审判员吕健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涉及的5000元违纪款予以收缴。
二是区法院常态化抓实干警廉政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发生在干警身上的典型违纪违法案例,并对全体干警进行廉政谈话。
三是区法院在全院范围内开展任职回避大排查,持续开展“三非”工作机制报告制。
四是区纪委监委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常态化开展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违纪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定期开展交心谈心,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五是达川区行政审批局持续开展窗口行业专项整治工作,常态化开展窗口行业人员行为规范监督检查。
六是按照“两全三个一”工作机制和“四个顺着查”工作办法,区纪委监委紧盯特殊重点时间节点,扎实开展专项和常态监督。截至目前,共计发送廉洁过节温馨提示短信3.5万余条,在元旦春节期间,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方式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全区党员干部时刻绷紧遵纪守法自律弦。
(3)关于“虚报和超标准报销差旅费”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纪委监委已责成区教科局、桥湾镇对超标准报销费用进行清退并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区卫健局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并加大干部职工警示教育力度;石桥镇洛车区域职工已清退差旅费6480元。
二是对达川区堡子中心小学书记、校长谢月江虚报费用问题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区教科局在全系统通报。
三是区纪委监委督促区财政局进一步加大财务监督检查和业务培训力度,规范全区“三公经费”管理。
四是区纪委监委将“三公经费”纳入日常监督检查范畴,进一步加大违纪违规问题查处、问责和曝光力度。
(4)关于“违规购买公车”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由区纪委监委牵头,会同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石桥镇,查明购车原因及登记过程,对违规购买的车辆按国有资产有关程序进行处置。
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政策宣传,组织各单位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1号)和《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川委办〔2018〕44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增强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的自觉性。
三是由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牵头,在全区开展一次违规购车、违规用车专项整治行动,及时发现和纠正违规购车、用车问题,发现的问题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是严格公务用车新增、报废更新审批管理,对新增、报废更新车辆按审批标准程序购买,并在车辆注册登记完成后一周内,将资料送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统一张贴标识,报上级主管单位备案。
五是区纪委监委加大全区公务用车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车轮上的腐败“零容忍”。
11.一些部门担当作为不够。
(1)关于“履职尽责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区住建局对违法建设查处不力,有的违法建设项目长达10余年得不到查处。如,2003年,达川区鸿星幼儿园私搭校舍205平米,群众反映强烈,直到2017年才被立案,但至今未拆除”的问题,由区自然资源局牵头,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区教科局、区卫健局、翠屏街道办事处等相关单位配合,已于2020年1月7日对违建校舍进行了强制拆除。
二是针对“区运管所对‘黑车’打击不力,有的‘黑车’长期在城区公开揽客”的问题,达川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加强与高速交警、高速交通执法、市交警二大队联动执法,在高速路口及其他重点点位不定时盘查,对南客站、金丝街、七里沟及周边非法营运车辆实行精准打击,2020年1月1日至今,共查扣非法营运车辆23台,处理9台。
三是区纪委监委督促区住建局、区交运局加强干部职工的理想信念教育,培养干部职工爱国精神、爱岗意识。
四是区纪委监委常态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活动,综合运用监督执纪问责“四种形态”,查处通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3件3人。
(2)关于“一些事项久拖不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房管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积极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汇报相关情况。2019年底已撤销达县房地产管理所于1996年颁发的房屋他项权证(达他字第00172号),解除了原达县食品公司家属楼抵押登记。
二是由于该项目位于通川区檬子垭巷,按属地管理原则应由达州市通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该项目的产权登记,达川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全力配合原达县食品公司破产清算组收集相关资料。
三是积极配合27户职工查阅并提供相关档案资料,提供房屋登记信息,目前所有权人正按程序办理不动产权证。现达县肉联三厂(达县管村食品站)破产清算组协助职工依法按程序尽快办理房产相关手续。
(3)关于“个别基层单位乱作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2014年,木头乡政府在无收费许可的情况下,以公路整治名义违规收取当地企业、个人费用4.2万元,用于冲减政府工作经费”的问题,渡市镇(在2019年达川区开展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工作中,原木头乡并入渡市镇)已于2020年2月27日通过转账方式全额返还到当事企业和个人。
二是进一步加大渡市镇干部党纪党规、法律法规的学习力度,提高遵纪守法的意识。
三是区纪委监委按照“两全三个一”工作机制和“四个顺着查”工作方法,加大对基层单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监督和问责,截至目前,查处通报相关违纪问题3件3人。
12.关于“少数干部工作作风涣散”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有的基层干部上班‘三天打鱼、两天晒网’。如,2019年道让乡农技站职工何春因旷工受到政务处分,石桥水利站职工陈历杰因旷工被立案调查”的问题,2019年8月1日,给予原道让乡农技站何春(三年累计旷工34.5天)记过处分,追缴旷工期间发放的工资和相关待遇共计7303元;2019年11月22日,给予达川区石桥水利站陈历杰(累计旷工8天)政务警告处分。
二是针对“有的单位(部门)干部未经组织批准擅自离岗。如,金檀镇贾婷婷、住建局张志华递交辞职报告后还未获批准,就一两个月不到单位上班”的问题,2020年1月27日,管村镇党委会研究同意原金檀镇社会事务(政务)服务中心工人贾婷婷、张志华两人辞职,现管村镇已将两人辞职相关材料报送至区委编办和区人社局。
三是针对“有的干部上班时间干‘私活’。如,区运管所唐富彬、李川等4名职工上班时间去民营企业‘打卡’帮工”的问题,区公路运输管理所已于2019年12月调整唐富彬、李川等4人工作岗位。
四是开播以“聚焦干部作风、亮剑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主题的《阳光问廉》1期,充分发挥正反两面典型案例教育警示作用。
五是区纪委监委督促全区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完善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六是区纪委监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并印发7期通报。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执纪问责‘宽松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对调离公安机关仍领取警察待遇的人员进行了进一步抽查核实,目前对李德敏等6人违规领取的警察待遇累计149053元进行了暂扣,上述6人的供给关系已全部调整到位。
二是对原金垭中心校教师猥亵女生案,区教育局已于2019年12月12日吊销了该教师的教师资格证,并将其调离了教科系统。
三是区教科局在系统内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并加强学生防侵害教育。
四是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教育领域各类违纪问题查处力度。
五是区纪委监委积极做好全员培训工作,分2期选派130名纪检干部到高校参加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以会代训、专题讲座、顶岗轮训、网络自学等形式,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分层分类进行全覆盖学习培训,有效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综合能力。
14.关于“存在‘一函了之’现象”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问题涉及的“2017年,区检察院原反贪局负责人在回复区纪委关于购房资金来源的函询时,无任何印证资料,区纪委仅凭‘回复报告’,就作信访了结”的问题已再次抽查核实,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巡视组,巡视组对调查结果满意。
二是区纪委监委将适时对当年组织的谈话函询情况进行抽查,防止“一函了之”现象发生。
三是区纪委干监室加大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2019年建立区管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70余份,对查处违规处置问题线索的纪检监察干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严防“灯下黑”。
15.关于“警示教育抓得不紧”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达川区民政局已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暨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局班子成员围绕案例检视剖析、查摆问题,同时,区民政局利用职工会议,加强对典型案例的通报学习。
二是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1月8日召开以案促改暨警示教育大会,同时,编印了十八大以来区人民法院9起11人违法违纪典型案件警示教育读本。
三是区纪委监委抓实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编印警示教育读本《警钟III》作为全区各级干部日常学习和党校培训的必修课,并采取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反腐方言剧、旁听职务犯罪案庭审、召开案发地专题民主生活会暨警示教育大会以及开展“回访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图片巡展等方式筑牢干部廉政防线,2019年至今通报典型案例79件102人。
(六)党风廉政建设方面
16.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
(1)关于“落实‘一岗双责’不够严格”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严格实行区委书记每季度听取各常委班子成员和区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书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制度。3月31日,区委常委会已听取一季度党风廉政建设履责情况汇报。
二是各区委常委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于年初全覆盖开展分管领域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持续传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压力。
三是区纪检监察机关对各乡镇(街道)、区级部门党委(党组)书记落实“两个责任”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今年以来,共约谈“两个责任”落实不力3次21人。同时,1月14日,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对全区164名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区级部门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开展了一次集体廉政谈话。
四是结合年终目标绩效考核,对全区各地各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强化检查结果运用。
五是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述责述廉制度,2020年4月14日召开了区纪委二届五次全会,听取各地各部门党组织书记述责述廉报告,对“一把手”履责情况进行监督和评议。
(2)关于“对派驻机构重视不够”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已选派5名优秀人员加强派驻工作力量,下一步,将会同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建立会商机制及时选派优秀人员持续加强派驻工作力量。
(3)关于“巡察机构人员配备不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梳理区委巡察机构现有编制及人员配备情况,及时与区委组织部沟通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优秀人才。
二是目前已经遴选1名优秀干部调入巡察机构工作,巡察机构在编人员达到9人。
三是严格执行优秀年轻干部定期到巡察岗位锻炼制度。抽派1名优秀年轻干部到巡察办进行轮岗锻炼,同时,正在考察另外2名年轻干部。
17.资金管理存在较大风险。
(1)关于“违反规定向企业过度让利”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全力查清问题原委。经核实,26家招商企业投资协议均由原达县商贸物流园区管委会拟定初稿后报原达县人民政府审定,并经县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后签订正式协议。2012年10月30日,原达县人民政府下达书面批复(达府函〔2012〕380号),原则同意《达县杨柳工业配套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返还园区企业基础设施建设补贴资金的请示》(达杨柳园区办〔2012〕43号)意见,即:同意在企业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交清出让金后,将超出项目投资协议金额的部分作为产业发展资金返还企业,用于基础设施建设或产业发展。26家企业均按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并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甲乙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相关权利和义务。因此,返还以上26家招商企业产业发展资金10.5368亿元,符合程序要求和协议规定。补助四川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48亿元,让利达到99.2%的相关问题。经核实,该问题系为妥善解决“星胜花园”历史遗留问题而产生。星胜花园于2003年开始修建,2005年6月竣工交付使用。后因房屋出现开裂现象,原达县县委、县政府为稳定大局,保障居民安全,于2007年6月同意对该小区进行全部拆除,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被选定为房屋拆迁和重建业主。2007年12月12日,原县政府与“四川石化”签订《星胜花园危房改造项目投资协议书》,由“四川石化”承担该项目的全部投资,并承继金鑫公司对该项目的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建设、销售等工作,协议约定“将该项目规划用地19.27亩转让用于开发建设,政府除收取200万元土地出让金外,向投资方返还除税收以外的一切收益”。后因种种原因,四川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即原四川金鑫房地产开发公司)以1.45亿元价款向“四川石化”收购了“星胜花园”项目,并于2019年8月完工,现名为“石化南苑A区”。目前,尚在综合竣工验收,即将交付业主使用。因此,根据《投资协议》约定,达川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返还四川嘉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共计2.48亿元,符合程序要求和协议规定。
二是详细制定招商引资政策。区委、区政府相继出台了《关于开展招商引资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意见》(达川委办发〔2019〕13号)、《关于印发<达川空港新区“6+3”产业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的通知》(达川委办发〔2019〕27号)等政策文件,正在拟定《达川区招商引资管理办法(试行)》,将进一步规范招商引资程序,明确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为今后招商引资工作提供政策性保障,促进全区招商引资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关于“资金管理较为混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川区分局已于2019年10月22日,将所有中队的票款收缴至财务装备股,并落实专业财务人员负责罚没票据的开具和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制度已修订完善。
二是区法院对88万未匹配的案款进行了集中清理匹配,目前已匹配31.15万元,余下款项将在2020年3月底前逐一进行核实清理。从2019年12月起,执行局要求承办人在案款扣划时注明案号、承办人、被执行人姓名,便于及时匹配,同时每周通过行装办列出的上一周未匹配案款清单,督促承办法官及时匹配。截至目前,除系统问题导致已匹配案款出现回弹外,无一笔超期匹配现象。
三是区司法局已纠正使用微信个人账户办理单位转账支付职工差旅费的结算方式,完善现金日记账,做到账实相符,并加强了财务人员的业务培训。
四是区纪委监委将“三公经费”使用情况纳入监督检查范畴,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加强对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并督促区财政局开展财务管理大检查,对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区纪委监委。
(3)关于“违规使用资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追回资金。责成区政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区商务局、区卫健局严格按照程序,限期收回相关资金。截至目前,区政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3月1日收回剩余1000万本金及投资收益956346.08元;区商务局责令达州名良商贸有限公司立即退回补助资金20万元,该公司于2019年9月23日将该笔资金转入区财政局国库;2020年2月20日,区纪委对覃才勇进行立案审查,该案件目前正在审理过程中,待案件审查结束后,按程序收回10万元资金。
二是健全制度。为加大对政府平台公司财务管理力度和区属国有企业财经工作监管力度,区委、区政府正在拟定《达川区国有企业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实施办法》《达川区国有企业投资运营管理、投资风险防控制度》等文件,待完成送签程序后,及时制发并严格执行。区政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出台了《融资资金管理办法》《工作责任追究制度》等文件,严格规范融资资金的管理、使用及审批流程,并对资金进行实时监控,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杜绝贷款资金违法使用等类似现象发生。同时,为切实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个人向单位借款行为,严禁个人挪用公款,区卫健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卫生健康系统财务管理制度的通知》《达州市达川区卫生健康系统借款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个人向单位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审批程序、归还期限及处罚措施,严禁个人挪用公款等事项。
三是自查自纠。针对反馈的问题,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卫健局紧盯本部门(单位)工作重点,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截至目前,暂未发现类似情况发生。
18.工程建设领域问题突出。
(1)关于“政府投资违规问题较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问题查核整改有序。①关于“财政局实施的6个新村建设项目,水务局实施的18个小农水项目,交通运输局实施的11个村道硬化项目,未进行公开招标”问题。为规范以上项目资金使用,经牵头领导肖区长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对以上项目进行审计。截至目前,区财政局实施的6个新村建设项目、区水务局实施的18个小农水项目均已完成竣工决算审计。区交通运输局实施的11个村道硬化项目,7个项目已完成审计监督,4个项目正在审计中。②关于“交通运输局实施的12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问题。已补办完善了12个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环评相关手续。③关于“住建局园林处、国有公司等单位实施的22个项目,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问题。未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的22个项目,共涉及区住建局园林处、区政府投资公司等12个单位。目前,14个项目已办理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手续,8个项目正在办理中。④关于“区法院审判庭建设项目,2009年签订合同价为815万元,因重大设计变更、增加工程量等原因,工程总价增加至3300万元,区政府决定签订补充合同,由原中标单位继续施工”问题。2009年,该项目经公开招投标,确定四川长城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建设承包人,合同价815万余元。后因物价上涨、抗震设防、规划调整等实际情况,经市、区发改部门批准,同意调整该项目建设规模为12980平方米,总投资调整为3634万元。同时,经请示区政府同意,该设计变更后由原中标单位继续施工。区人民法院与该项目施工方于2015年10月签订《施工合同补充协议》,签约合同价3300万元,并报区政府法制办审查。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竣工决算审计,预计8月底前完成。同时,区纪委监委已对该项目进行调查处理,预计6月底前完成调查处理。⑤关于“违规增加工程量。如,石桥镇至洛车乡联网公路项目,中标价530万元,仅凭区政府议定通知单,增加投资1024万元,实际竣工价1554万元,增加比例高达193.13%”问题。已按照《中央预算内直接投资项目概算管理暂行办法》(达川发改固审〔2019〕303号)文件要求,重新核批该项目建设规模、内容以及估算总投资,估算总投资调整为1785.4397万元。⑥关于“违规发包工程项目。如,2016年至2018年,公路局在未公开招标的情况下,将16个工程项目违规发包给其他公司,并以此收取承建方2%-4%的‘管理费’”问题。目前,区交通运输局已将该问题移交区纪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纪检组调查处理,预计4月15日前调查结束。
二是制度健全执行有力。在项目招投标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的通知》(达川委办〔2019〕69号)《达川区关于规范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管理的通知》(达川水务〔2020〕36号)等文件,进一步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项目范围,规范优化了项目立项审批程序、前期审查、工程量变更、资金管理、监督管理、竣工(联合)验收及结(决)算管理,对达到招标规模标准的项目,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实行公开招标,涉及工程量变更的项目,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报批。
三是公开机制扎实有效。充分发挥投诉、举报、受理和查处机制有效作用,对项目实施信息公开制度,在项目实施醒目位置标明项目名称、施工单位、“五大员”以及项目工期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通过自查,对涉及招投标领域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个人进行查处,诫勉谈话3人,约谈5人,党内警告处分1人。同时,严格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工作指南》要求,加大对项目招投标的指导和协调力度,确保各项目在政策法规框架下组织实施。
(2)关于“违规审批房地产开发项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委、区政府组织对项目规划建设、预售审批、房屋销售及备案等情况开展了全面调查。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规划方案、施工图进行了面积复核,委托第三方审图机构随即抽取8名专家对施工图进行了技术复查。
二是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及时依法处理到位。及时停止项目施工、网签及销售备案等。对项目违反规划问题,施工图设计单位违规设计等问题已立案查处,其中施工图设计单位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到位,已缴纳罚款30万元。
三是市场监管部门对购房户反映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问题开展了调查处理。
四是妥善处置启悦府信访问题。区委、区政府成立了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启悦府项目信访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信访综合处置组、规划建设预售审批调查组、合同争议调查组、政策法规宣传组、违纪违规调查组、信访维稳组等6个工作组,分别落实各工作组职责和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及责任人。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20余次,接访上访群众代表10余批次,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采取电话方式广泛征求购房户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处置方案。截至目前,已就群众反映的水电气安装、物业管理费、交房时间、电梯不足、合同条款修改等问题达成初步一致意见,部分协调结果进行了公示和书面承诺。购房户反映的电梯、房屋面积缩水、合同条款修改等问题还在进一步协调处理中。
五是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依法对启悦府项目开发公司负责人及规划审批部门的相关责任人进行立案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及时对有关人员采取留置措施,确保对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责到位。
六是举一反三,依法监管到位。责成住建、规划、市场监管等部门深刻汲取教训,继续加大对启悦府项目建设、房屋预(销)售、宣传、预售资金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并举一反三,全面开展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大排查,清理整顿房地产开发市场,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
19.个别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1)关于“有的‘靠山吃山’”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区法院干警在执行涉案房产评估拍卖中,违规确定评估公司,弄虚作假低估房产价格,涉嫌利益输送”问题,移交给市纪委进行调查,目前相关问题正在核查当中,下一步将实时跟踪该线索的办理情况。
二是区法院已组织第三方助拍公司召开联席会议,对《关于委托鉴定评估的实施细则》进行讨论并提出了工作要求,同时将严格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处置参考价若干问题的规定》,进一步强化执行标的物价值评估、机构选定等标准和程序,实行网络拍卖模式,并对违规评估造成权利人损失的,一律撤回评估报告并将评估公司纳入黑名单。
三是区法院进一步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干部责任意识。
(2)关于“有的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针对“目前全区有39名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或违规在民营企业兼职”的问题,区纪委监委与区委组织部在全区范围内对违规经商办企业及在民营企业违规兼职取酬问题进行了一次专项清理,已对39名相关人员分门别类进行进一步调查处理,截至目前,责令书面检查4人,谈话提醒7人,批评教育10人,诫勉谈话7人,立案审查调查3人,已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免予党纪处分1人,予以了结1人。
二是对反馈的原林业局正科级干部黎家强为达州市绿博园艺场合伙人的问题开展了核查,已对黎家强立案调查。对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科员于正伦为成都春秋有害生物治理有限公司股东的问题开展了核查,2019年9月25日区纪委派驻区自然资源局对于正伦进行了诫勉谈话,已督促其对股权进行变更。
三是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加大公职人员违规经商办企业的查处通报力度,提升全区公职人员自觉增强遵纪守法意识。
(七)脱贫攻坚方面
20.扶贫资金使用滞后、管理不规范。
(1)关于“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执行进度滞后”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加快项目实施。区财政局进一步明确了牵头领导,落实了农业股、社保股、教科文股、经建股等股室责任,加强与区扶贫开发局、区水务局、区交运局等主管部门工作对接,充分发挥项目乡镇、项目村主体作用,强化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确保项目按时完工。
二是及时拨付资金。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区财政局采取启动预拨、提前下达、进度拨款、完工报账等方式,加快全区财政扶贫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19年12月31日,市财政局国库专调我区财政扶贫资金46130.45万元,区财政局支付财政扶贫资金46130.45万元,支付进度为100%。
(2)关于“违规使用产业扶持基金”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经核实涉及违规使用产业扶持基金的,分别为南岳镇文峰村入股火炮厂30万元、管村镇二尖村入股达州市兴生矿业有限公司(石材厂)29.5万元、红扁村入股四川建磊石材有限责任公司28万元、麻柳镇三清庙村入三清庙酒厂10万元。
一是南岳镇文峰村30万元,已于2019年9月8日收回村集体账户,于2019年9月23日入股到达州市三粮生态养殖专业合作社,按每10万元每年0.8万元进行分红。入股期限到2020年4月16日。
二是管村镇二尖村29.5万元,于2017年3月28日收回10万元,2017年6月29日入股达县绿源养殖专业合作社;2017年11月3日将剩下的19.5万元继续入股达州市兴生矿业有限公司(石材厂),实行保底分红1.95万元/年;2019年10月15日收回村集体账户,2020年1月11日二尖村将收回的19.5万元和30.5产业扶持基金,合计50万元,入股到达州市桦鑫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实行保底分红2万元/年,作为村集体经济收入;红扁村28万元,已于2018年11月30日收回村集体账户,同年11月30日又将28万元产业扶持基金投入到辖区内达州市鼎泰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分红,期限为9年,每三年为一个阶段,第一阶段每年固定分红为2.8万元,第二阶段每年固定分红3.1万元,第三阶段每年固定分红3.5万元。
三是麻柳镇三清庙村10万元,其中6万元已于2019年1月14日收回村集体账户,余下4万元于2019年10月28收回村集体账户。目前,收回的产业扶持基金按规范程序分别于2019年1月16日、2019年10月29日投入达州春申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正在持续发挥效益。
21.扶贫项目实施打折扣。
(1)关于“违法转包扶贫工程项目”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区住建局对巡视反馈涉及的桥湾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行了调查,认定该事项系违法转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住建局对四川国佳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处涉及工程合同价款0.5%的罚款5.11357万元,现罚款已缴纳区财政局。
二是桥湾镇政府在后续支付工程款项的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财经纪律向四川国佳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支付款项,不再直接向个人支付。
三是区易地扶贫搬迁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桥湾镇在全区通报批评,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桥湾镇进行了约谈。桥湾镇纪委对镇原分管领导、财政所相关人员、碑梁村村支书、村主任进行了谈话提醒。
四是区以工代赈办对全区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进行了清理,项目乡镇进行了自查。全区主要存在个别项目未完工、资金未全部支付、档案未收集齐全等问题,区以工代赈办针对存在的问题,印发了《关于加快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建设的通知》,提出了迅速行动按时完工、及时验收把好关口、确保质量资料齐备、精心组织强化督导等措施,要求全面完成任务,为全面小康奠定基础。
五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易地扶贫搬迁工程项目管理的通知》,从严格建设程序、规范工程建设、强化资金管理、完备资料档案等方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提出了要求,今后将进一步加强监管,做到工程建设规范、资金有序运行。
(2)关于“扶贫项目收益保障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经核实,拖欠部分农户的劳务费和土地流转费,系农户王建明、王定安于2016至2018年在天禾专业合作社务工产生应付劳务费以及天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在原陈家乡跑马坪村1组、2组流转土地应支付2018年土地流转费。
二是由天禾茶叶种植专业合作社立即组织资金,及时支付拖欠的保底分红款、劳务费和土地流转费,同时由龙会乡、罐子镇乡党委政府组织专人跟踪督促整改情况,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三是截至目前,拖欠部分农户劳务费8.54万元和土地流转费9.21万元,已全部支付到位。
(3)关于“产业扶贫项目实施效果不佳”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景市镇寨子村由于海拔、气候、土壤等因素不适宜继续种植核桃树,该村支部、村委入户走访广泛征求意见,村民一致同意将核桃种植改为乌梅种植,于3月底栽种结束。
二是区农业农村局对产业发展进行全面摸底调查。组建产业摸底工作组对全区发展的产业进行了一次详细摸底,对产业种类、面积进行了分门别类的统计汇总,做到产业明,家底清。
三是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的录入,对脱贫攻坚项目库的动态和信息数据进行了分析比对。
四是出台了《贫困村产业扶持基金使用管理办法》,加大了对贫困村产业扶贫力度。
(八)巡视整改方面
22.关于“上轮省委巡视反馈的‘土地出让金欠缴’未整改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进一步加强对3个地块欠缴土地出让金的催收。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11602-2018-20号地块M区多次催收,目前四川恒邦康德实业有限公司已缴纳3000万元,其下差部分将进一步督促缴纳完毕,若逾期未缴纳,将按照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11602-2014-12号地块(启祥府),已按法律程序向四川盛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达了《土地出让金征收决定》,逾期未履行《土地出让金征收决定》的,将按照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欠缴土地出让金的511602-2015-12号地块,已责令吴建鹏在2020年5月30日前缴纳下差的土地出让金,若逾期未缴纳,将按照法律程序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3.关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存在违规问题整治不力”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成立了“启悦府”项目规划建设及信访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专题会20余次,接访上访群众代表10余批次,在疫情防控期间主动采取电话方式广泛征求购房户意见,认真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二是区委、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审批、销售及监管问题开展了全面调查处理,委托有资质的机构对规划方案、施工图进行了面积复核,委托第三方审图机构并随即抽取8名专家对施工图进行了技术复查,根据调查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理,及时停止项目施工、网签及销售备案等;对项目违反规划问题,施工图设计单位违规设计等问题已立案查处,其中施工图设计单位依法从严顶格处罚到位,已缴纳罚款30万元;市场监管部门对购房户反映的虚假宣传、合同欺诈等问题开展了调查处理。
三是全面梳理房地产开发领域信访案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信访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
四是举一反三,建章立制。针对启悦府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加强了初步设计审查、施工图备案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查初步设计的主要指标与规划文本是否一致;严格审查审图机构在审图时是否落实书面批复意见,健全房屋面积预测成果审核、楼盘表建立、网签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等工作流程;制发《关于规范商品房预售管理的通告》,修订完善《达川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良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重点加强房地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实行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对失信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监管。
24.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部分问题整改不到位”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组织人事部门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规范借用人员管理相关规定要求,对违规借用干部进行双向统计、全面清理,对不符合借用条件人员已反馈各用人单位和人事关系所在单位,督促整改到位。
二是将在编不在岗、干部违规借用纳入区委巡察和干部日常监督内容,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坚决从严整治类似问题。
三是建立空缺科级职位常态补充机制,及时跟踪掌握各地各部门(单位)班子运行情况,围绕功能结构和实际工作任务量,坚持好干部标准,鲜明区委“三重三不”用人导向,按照干部选任“16字”要求,做好干部调整工作。今年以来,已调配干部5批次,调整配备干部64人次。
三、立足常态长效,全力推动巡视整改工作走深走实
下一步,达川区委将持续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定信心、下定决心、上下齐心,持之以恒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巩固拓展整改成果,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进一步引导全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树牢“巡视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政治意识,切实将思想统一到巡视整改要求上来,把行动落实到巡视整改的具体举措中去,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务实过硬的举措,点对点、实打实、硬碰硬落实整改任务,高质量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持续抓好问题整改。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持续推进整改工作。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及时查漏补缺,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严格台账管理,明确阶段目标和步骤安排,强化跟踪问效,确保每个问题整改到位、落到实处;对整改成效尚不显著的问题,及时调整完善整改措施,定期报告整改进度,直至完全办结销号。
(三)持续强化督导问责。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常规督查等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巡视整改监督,确保督查不留死角;注重发挥舆论监督、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不断提升整改实效。进一步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震慑一片。
(四)持续推动成果转化。以此次巡视整改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深刻汲取教训,做到举一反三,深入查摆不足,努力在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同时,紧扣高质量发展中心工作,把巡视整改与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重大项目建设、产业发展、招商引资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切实把巡视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达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8—5123444;邮政地址:达川区通州大道66号达川区行政中心A栋412室(邮编635000);电子邮箱:dzdcjw@163.com。
中共达州市达川区委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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