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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畜禽规模养殖场登记赋码备案的公告

来源: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0-08-04    点击数:

根据《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农业部部令第67号)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依法向所在县级人民政府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养殖代码。自2018年我区开展畜禽养殖场登记赋码备案工作以来,已有1032家畜禽规模养殖场和专业养殖户取得养殖代码。目前,仍有个别畜禽规模养殖场(特别是2020年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应当依法备案而未备案。为加强畜禽养殖场管理,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目的

养殖场备案信息管理是严格落实《畜牧法》有关规定的重要举措,也为实现全国联网全覆盖监管和信息可追溯奠定基础,更是畜禽养殖场享有一切项目政策支持的前置条件。

二、备案对象  

已建成的畜禽规模养殖场。畜禽规模养殖场界定标准:依据设计规模,生猪年出栏量500头及以上、奶牛存栏量100头及以上、肉牛年出栏量100头及以上、肉羊年出栏量300只及以上、蛋鸡存栏量2.5万羽及以上、肉鸡年出栏量3.5万羽及以上、肉鸭年出栏量3万羽及以上、肉鹅年出栏量1万羽及以上、能繁母兔存栏量400只及以上。

三、备案资料

拟备案畜禽规模养殖场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设施农业用地备案登记表、环评等相关手续复印件;2020年新建畜禽规模养殖场还须提供动物防疫条件审查选址风险评估报告复印件。相关手续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四、备案要求  

请已符合备案条件的畜禽规模养殖场业主凭备案相关资料和养殖场图片,于2020年8月15日前到达州市达川区畜牧发展服务中心(地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365号;联系人:张瑜;联系电话:18780804273)进行备案。逾期未备案的,责任自负。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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