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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川区分局关于规范建筑工地广告设置管理的告知书

来源:区城管分局     发布日期:2020-09-15    点击数:

 各建筑工地建设单位:

为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广告(围墙广告、围挡广告、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设置管理,营造整洁有序的市容环境,提升城市形象,根据《达州市户外广告和招牌设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四城同创”相关要求,现就规范建筑工地广告设置管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筑工地广告是指利用建设、拆迁工地的围墙、围挡发布公益宣传广告和宣传自身建设内容的临时户外广告或在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的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设施。

二、已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在项目施工期间,确需在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内设置户外广告宣传本开发项目的,可利用施工围墙(挡)设置或在建筑红线范围内设置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但应当依法申请办理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施工项目,不得擅自设置围墙(挡)户外广告或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

三、凡已经设置了围墙(挡)广告或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的建设单位,请于2020年9月30日前到达川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9楼达川区城管分局完善户外广告设置审批手续。

四、申请设置户外广告,应当提交申请书、项目审批手续(规划用地平面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广告设计效果图、安全维护措施、企业营业执照或 者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资料。

五、申请设置围墙(挡)广告或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工地围墙(挡)广告、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的设置,不得超出建设工地项目用地红线,建设项目竣工(施工项目完成)后必须拆除。

2.工地围墙(挡)高度具体标准,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应低于2.5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应低于1.8m,围墙(挡)的样式参考《达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图集》。工地围墙(挡)上的户外广告应紧贴墙面,凸出墙面距离不得超过0.1米。

3.建设项目工地施工围墙(挡)设置广告的,其公益宣传广告内容不得少于围墙(挡)面积百分之五十,不得设置与该项目无关的其他商业性广告。

4.围墙(挡)广告设置形式、色彩应与周边环境相协调,与街景风貌相融合。

5.围墙(挡)广告或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的设置应符合《达州市户外广告设施及招牌设置导则》的相关规定。

六、凡限期未办理审批手续的,由城管执法部门责令整改,按照《达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并及时拆除违法违规的建筑工地围墙(挡)广告或立杆式道旗广告、房产企业精神堡垒。

七、请各建设单位加强围墙(挡)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定期进行清理、维护、安全检查,对存在褪色、污损、脱落、过期等问题的围墙(挡)广告,要及时维护、更换,确保围墙(挡)整洁美观、安全牢固。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达川区分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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