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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关于铜钵河等17条50平方公里以下河流管理保护范围的公告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0-09-24    点击数:

为进一步明确河湖管理范围,依法规范河湖管理,保障行洪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和《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组织开展了对铜钵河达川区段、沙滩河水库、明星水库和石峡子水库管理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河道管理保护范围

1、铜钵河达川区段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石板镇至大竹县交界处(安吉乡街道社区),全长34.4km;

2、大堰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大堰镇金黄村与通川区交界处至大堰镇地坝咀村与固家河交汇处,全长17.2km;

3、固家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堡子镇沙滩河水库库区与通川区交界处至石梯镇天生桥村与渠江交汇处,全长45.1km;

4、东柳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双庙镇高滩村与柳城河交汇处至渡市镇木头社区与州河交汇处,全长8.4km;

5、柳城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双庙镇塔子梁村与大竹县交界处至双庙镇高滩村与东柳河交汇处,全长15.8km;

6、双映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百节镇白马村至双庙镇张家湾村与柳城河交汇处,全长28.6km;

7、墩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南岳镇神龙社区至麻柳镇玉皇阁村与明月江交汇处,全长43.5km;

8、景市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景市镇胭脂湖村至平滩镇金鼓村与铜钹河交汇处,全长25.1km;

9、施家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南岳镇铁嘴村与重庆市交界处至南岳镇文锋村与重庆市交界处,全长9.6km;

10、四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石桥镇冯家庙村至石梯镇流河社区与渠县交界处,全长21.6km;

11、新宁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亭子镇燕窝岩村7组与宣汉县交界处至亭子镇燕窝岩1组与明月江交汇处,全长3.3km;

12、鲤鱼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福善镇桥亭村至亭子镇群力村与明月江交汇处,全长20.7km;

13、龙滩小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安仁乡米坊村与开江县交界处至麻柳镇张家店村与明月江交汇处,全长13.7km;

14、联家小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麻柳镇天台寺村与开江县交界处至亭子镇与明月江交汇处,全长19.9km;

15、涵水溪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石桥镇老君山村与平昌县交界处至石桥镇永进社区石盘村与平昌县交界处,全长11.7km;

16、响滩子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管村镇金窝村至龙会乡沿溪口村与渠江交汇处,全长36.2km;

17、长滩河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河段为:堡子镇耿石村1组至堡子镇高坪社区1组与通川区江陵镇交界处,全长4.31km。

二、河湖管理保护相关要求

1、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是加强执法监督和管理保护的基础。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私自建设妨碍行洪安全的建(构)物,禁止乱倾乱倒,禁止非法采砂取石和从事其他妨碍河道行洪安全的生产经营活动;禁止损毁水工程建筑物、划界管理线桩(牌)及公示牌和防汛水文设施。

2、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各类跨河、穿河、穿堤、临河建(构)筑物和 采砂取石以及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部门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批准。

3、对违反水法律法规和本公告规定的单位及个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

                                             2020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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