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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0年达川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公告

来源: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0-09-22    点击数:

为规范学校教育收费行为,解决群众反映的乱收费问题,确保党和国家在教育方面的惠民政策不折不扣地得以贯彻落实,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我局决定自9月14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我局随机抽取了达川区2020年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被检查对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被检查对象

我局在达川区111家各类学校中按照20%比例随机抽取了下列22所学校作为2020年达川区教育收费专项检查被检查对象,分别是:达川区大堰镇中心学校、达川区升华嘉慧学校、四川省达县职业高级中学、达川区曙光学校、达川区实验小学、四川省达州中学、达县亭子职业高级中学、达川区堡子镇中心小学、达川区石板初级中学、达川区南岳初级中学、达州巨全双语学校、达川区石家湾学校、达川区赵家镇碑高中心学校、达川区逸夫小学、达州凤凰职业技术学校、达川区翠屏实验学校、达州铭仁园中学、达州华南理工职业技术学校、四川省达川第四中学、达川区三里小学、达川区渡市镇中心小学、四川省达川中学。

二、检查依据及内容

(一)检查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价格管理条例》、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20〕5号)、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价格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川市监办〔2020〕19 号)、达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市监函〔2020〕249号)和《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的通知》(达川市监函〔2020〕67号)等文件精神,对达川区学校教育收费进行抽查监督。

(二)检查内容

1.学校是否存在未在收费窗口、公开栏、网站等位置依法依规公示所有收费项目和标准,是否收取未公示或者与公示内容不符的费用等行为;

2.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以各种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等行为;

3.是否存在计划外招生并收费的行为;是否存在跨学年预收学费和住宿费行为;是否存在超标准收取学费、住宿费行为;是否存在以借读生、复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收费以及违规以举办“国际班”、“直通班”等名义超过规定标准收费等行为;

4.是否存在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违反自愿原则和非营利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为学生代购从中牟利、不按时据实结算清退等行为;从伙食费中列支食堂正常成本以外的任何与学生伙食无关的费用等行为;

5.是否存在军训期间向学生收取军训费、住宿费、交通费、照相费等费用的行为;

6.其他违反教育收费法律法规和政策的乱收费行为。

三、检查时间

2020年9月14日至2020年11月30日。

四、检查方式

我局将随机抽派执法人员对被抽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被抽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接受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形式阻碍、拒绝。

五、检查结果

检查结果将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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