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花椒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公告
为搞好达川区青花椒社会化服务,根据达州市农业农村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度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的批复》(达市农〔2020〕139号)精神,结合《达川区九岭罐子青花椒+肉牛现代农业园区培育补助资金实施方案》要求,拟遴选2家花椒全程社会化服务组织。具体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如下:
一、花椒社会化服务组织申报条件
(一)能够提供花椒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
(二)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有独立法人资格、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牌子和公章。
(三)拥有能够完成花椒病虫防治、修枝等相关作业机具及配套设备和操作管理人员。
(四)有规范的章程,有规范的财务管理及生产、加工制度,信誉良好,没有不良信用记录。
(五)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和存放作业机具、设施设备的仓储房间,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二、申报花椒社会化服务组织应提交的资料
(一)工商部门依法注册登记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只提供营业执照)。
(二)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五)作业人员和专业人员的身份证、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六)设施设备配套登记表复印件(自购的提供购货发票复印件、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七)办公场所全景照片及器械、仓库、生产设施设备照片。
(八)组织章程、财务制度、安全生产、仓库管理和器械保管等相关制度复印件,以及制度上墙的照片和电子档。
(九)作业方案和操作规程等相关资料。
请符合条件的花椒社会化服务组织,务必于2020年10月21日前将申报材料交到达州市达川区蔬菜工作站(地址:达川区华蜀南路爱心巷26号;联系人:周明炬;联系电话:0818-2977717)。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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