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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川区就业创业服务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来源:区就业局     发布日期:2021-02-22    点击数:
达川区就业创业服务证明材料取消清单
序号证明用途依据取消后办理方式责任单位是否落实备注
1证明原身份的有关证明办理失业登记《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2018修订)第六十四条第一款
不再提交达川区
就业局

2求职证明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2018年修订)第七条第(三)项
不再提交达川区
就业局

3灵活就业证明申领社保补贴原(达市劳社发[2010]53号不再提交达川区
就业局

4失业保险缴费情况证明申领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2000年10月2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 2018年12月14日修订)第五条通过部门内部核查达川区
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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