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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关于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的公示

来源:区水务局     发布日期:2021-03-25    点击数:

 根据《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做好2021年敏感时期河道采砂管理工作通知》(川水函〔2021〕294号)要求,现将达州市达川区重点河段、敏感水域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名单公示如下:

序号

重点河段(敏感水域)河湖名称

河长责任人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

现场监管责任人

行政执法责任人

姓名

单位/职务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姓名

单位/职务

联系电话

1

巴河

向建平

达川区委书记

周胜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副局长

18781827538

杜鹏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河道股长

13908243858

 张进

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18881846699

潘峰

达川区委常委、总工会主席

2

明月江

孙忠

达川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周胜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副局长

18781827538

杜鹏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河道股长

13908243858

张进

达川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二大队大队长

18881846699

吴胜鸿

达川区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注意事项:
 
1 河段划定原则上以县(市、区)为单元,同一县域内的连续河段原则上不再拆分;
 
2 河长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对应的县级河长;
 
3 行政主管部门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河道釆砂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
 
4 现场监管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河道釆砂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同志或乡镇负责同志;
 
5 行政执法责任人原则上为该河段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有行政执法权的相关部门负责同志;
 
6 责任人联系电话原则上为手机号码,手机号码不公布,应保持畅通;
 
7 长江干流河道按照《长江河道釆砂管理条例》有关要求执行。


   达州市达川区水务局

 2021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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