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达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 达州市教育局关于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暨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通知》(达市教〔2021〕50号)文件精神,我局对各学校初审上报的24名符合“中考”加分条件考生的资料进行了复审,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6月5日至7日,请广大人民群众监督,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或电话的形式向达川区教科局反映。
联系电话:0818-2661325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