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川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方案
根据《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年全省普通中小学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川教函〔2021〕103 号)精神和达州市教育局关于招生工作相关要求,为持续完善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的要求,加大力度规范招生入学秩序,构建良好教育生态,促进教育公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区教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安信办主要负责人和基教股全体工作人员为成员的达川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基础教育股,分管基础教育工作的班子成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小学招生工作。达川区2021年小学招生工作在达川区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导下开展。各相关学校要相应成立小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由社区代表、家长代表、学校代表等组成的招生工作监督小组,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适龄儿童入学工作。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入学。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就近免试入学规定,保障所有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均有一个公办学位。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以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二)坚持公、民办同步招生。城区公办、民办学校小学起始年级均实行网上同步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承诺录取,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公办学校实行“先登记再划片后入学”的招生办法,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相结合,根据报名登记人数,结合学位统筹管理,本着相对就近原则实行划片入学。民办学校招生由区教科局统一管理,面向本区域招生,其义务教育阶段招生计划和范围由区教科局核定,需扩大招生范围的,须经区教科局同意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
(三)坚持严控招生计划。小学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严禁超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拒收本服务区内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招生办法
(一)城区公办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达川城区户籍(指2021年7月31日前注册或迁入达川城区)的年满6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 8月31日)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包括盲、聋、哑、智障等特殊儿童),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和暂住在达川城区符合就读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2.招生流程
(1)发布公告招生学校发布《2021年达川区xx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家长咨询。
(3)网上报名(8月1日 9:00-8月3日17:00)
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点击“小一新生入学”—“报名通道”—“公办报名”,选择正确的报名类型,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
区教科局在实验小学花溪校区和逸夫小学汉兴校区(老校区)分别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4)资格审核
①网上初审(8月4日-8月6日)。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通过公安部门户籍管理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户籍信息的真实性,通过房管部门不动产登记系统核查入学登记资料中房产信息的真实性。初审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初审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8月6日17:00 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②划定审核点(8月7日)。通过网上初审后,区教科局根据报名信息划定现场审核点(学校),审核点学校不等同于最后划片学校,划定的审核点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
③现场审核(8月8日-8月10日)。家长携带网上报名时上传的户口簿、房产佐证等材料原件到指定的审核点(学校)进行现场审核。
④入户调查(8月11日)。各审核点(学校)成立专门的审查小组,通过入户调查等形式,再次对需要入户调查的入学登记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
⑤公布招生区域(8月13日)。根据区域生源登记数量和招生学校招生计划划定招生区域,并通过“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外公布。
(5)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
A.户籍优先原则。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房产地址所在区域按“第一顺位”优先指派学位;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不能提供有效的达川城区房产信息资料进行报名登记的,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学位情况,按“第二顺位”指派学位。
B.学位管理原则。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区教科局根据学位管理原则,按“第三顺位”统筹安排学位。
②公布新生名单(8月15日)。区教科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 月底,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注册,并签订《2021 年达川区适龄儿童就读公办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资料真实性承诺书,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3.招生注意事项
(1)为便于家长解读招生政策,进一步明确网上报名所提供的资料,根据适龄儿童户籍信息、其法定监护人房产信息等不同情况,划分了五种报名类型,如有不在这五种类型之列的,请咨询达川区教科局(电话: 0818-2661325、0818-2675356、0818-2675183)。
(2)原则上同一套房产只能解决一名城区户籍儿童入学(多胞胎和符合政策的二孩除外)。
(3)用于登记的房产(含政府提供的廉租房、公租房)以交付使用且实际居住为准,期房或未实际居住的房产不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商用住房不作为报名登记房产依据。
(4)用于登记的房产属与他人共同持有产权的,其房屋产权占有比例高于50%(不含50%)才能作为报名登记参考住址。
(5)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对待,统一管理。户籍属通川区城区、复兴镇、罗江镇、磐石镇,高新区,达川区明月江街道办事处、石板街道办事处和河市镇的适龄儿童不列入达川城区公办学校就读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范围。
(6)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达川城区的唯一房产为期房,未交付使用,可视为无房,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达川城区的房产登记。
(7)凡提供虚假资料进行报名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划片入学资格。
(二)城区民办小学招生
1.招生对象
年满 6 周岁(2021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且尚未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
2.招生程序
(1)发布公告
招生学校发布《2021年达川区xx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登记公告》
(2)现场咨询
招生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学校招生咨询电话,宣传招生政策,接受家长咨询。
(3)网上报名(8月1日 9:00-8月3日17:00)适龄儿童监护人通过手机关注“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点击公众号底部“入学报名”选项,进入“达川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注册登录后,选择“小一新生入学”—“报名通道”—“民办报名”,按照操作提示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见附件 4。区教科局在城区各民办招生学校分别设立网上报名服务点,为广大家长提供报名咨询和服务。
(4)资格审核(8月4日-8月13日)
由区教科局组织实施。审核结果会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若审核未通过,需补充资料的家长请于8月6日17:00 前完善资料后通过报名平台重新提交,逾期不再受理。
(5)入学登记
①安排学位。民办学校报名人数若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对于自愿选择民办学校报名的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如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还可以选择其他未招满的民办学校,如果不愿再选择民办学校,则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若被民办学校录取但放弃入学资格的,不再享受划片入学,由区教科局统筹安排就读公办学校。
②公布新生名单(8月15日)。区教科局公布各招生学校新生名单,并以短信方式告知家长,家长也可通过“达川教科”微信公众号报名平台查询。
③新生报名注册。8 月底,适龄儿童凭户口本和预防接种证到学校报名注册。具体报名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三)乡(镇)小学招生
达川区各乡(镇)公办、民办小学一年级按上述招生原则开展招生登记工作,有大校额或大班额的乡(镇)学校,原则上不得招收非本乡(镇)户籍学生,要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并严格按照计划招生,不得突破控制班额。
(四)其它情况说明
1.达川区户籍的盲、聋、哑、智障等特殊适龄儿童可到户籍所在地就近学校随班就读,若无法随班就读的,可到达州市特殊教育学校或达川区特殊教育学校(赵家镇)就读。各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有生活自理能力的特殊适龄儿童。
2.对符合条件的烈士、现役军人、公安英模、消防救援人员、高层次人才、抗疫一线医务人员等群体子女入学按有关政策持相关证明材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解决。
3.达川城区公办、民办小学一年级招生入学报名均通过“达川城区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公办学校或民办学校报名端口中选择其中一个端口进行报名登记。
4. 网上报名工作结束后,因各种原因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审核的达川城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可进行补登记,由区教科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具体登记时间可拨打 区 教 科 局 招 生 咨 询 电 话 询 问 ( 电 话:0818-2661325 、0818-2675356、0818-2675183)。
5.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经市教育局批准、面向主城区(通川区、达川区、高新区)招生的市直属民办学校,达川城区适龄儿童可根据民办学校报名办法,进行网上报名登记。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四、严肃招生纪律
(一)坚持免试入学,严禁违规招生。要坚持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公、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应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不得在区教科局审定的新生名单外进行招生,违者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在全区予以通报批评。
(二)坚持公、民同步,实行“阳光招生”。所有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不得提前以任何形式登记学生信息和承诺录取。各公、民办学校招生要做到办学条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招生方式、收费标准、招生结果“八公开”。设立招生咨询处,公布招生咨询电话,严肃工作作风,加强服务意识,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保障家长的知情权,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确保招生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进行。所有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提前报经区教科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对外发布,不得在网上报名开始前提前发布招生简章和广告,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做商业招生宣传。
(三)坚持均衡编班,严控招生计划。规范入学管理,实施均衡编班,按照“班额、生源、男女比例等基本均衡”的原则,均衡分配学生和配置教学师资,不得依据考试成绩设立快慢班、重点班、实验班、尖子班等,不得出现超过55人大班额。未经批准,任何学校不得突破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凡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的,超过部分一律不予办理电子学籍注册;对超过本校控制性计划总数和规定班额的学校,将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达州市达川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