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市达川区达川区乡村振兴局关于2021年度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公告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达州市乡村振兴局、达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33号)。下达我区2021年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以下简称衔接资金)15660万元,其中:中央中央衔接资金7282万元,省级衔接资金8378万元。现将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告。
一、中央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1.支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4104.48万元,其中: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资金1227.58万元、易地扶贫搬迁贴息资金1889万元、雨露计划补助资金987.9万元。
2.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3104.7万元。
3.按要提取1%的项目管理费72.82万元。
二、省级衔接资金分配情况
省级衔接资金纳入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使用。
1.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分险基金130万元(补充)。
2.公益性岗位262万元。其中:脱贫村公益性岗位142万元(原142个脱贫村每村补助1万元),其它村公益性岗位120万元。
3.支持搬迁村剩余掉边掉角农户搬迁319万元。
4.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500万元。
5.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发展2200万元。
6.壮大特色产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4883.22万元。
7.按规定提取1%项目管理费83.78万元。
监督电话:0818-5103709;
意见收集人:杨毅,电子邮箱:693675611@qq.com,通讯地址: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达州市达川区乡村振兴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