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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关于遴选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省级财政对渔业补助预算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

来源: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2-03-07    点击数:

根据《达州市财政局 达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预算的通知》(达市财农﹝2021﹞48号)文件精神,达州市达川区2021年养殖池塘尾水治理项目获补助资金142.41万元。为切实抓好该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24号)规定,现面向达川区范围内遴选项目实施主体。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实施主体

达川区范围内涉及集中连片的养殖池塘尾水治理50亩以上的水产养殖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

二、项目建设内容

养殖池塘尾水达标治理,最终实现水产养殖尾水循环利用或达到《淡水池塘养殖水排放要求》(SC/T9101-2007)。

三、项目补助标准

按养殖尾水达标治理面积每亩补助1500元。

四、项目补助方式

先建后补,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拨付给实施主体。

五、项目完成时间

2022年9月30日完成。

六、项目申报条件

1.具有独立民事能力的水产养殖经营业主;

2.具有完备的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和资格或者土地租用合同;

3.具有相应的养殖技术水平、完善的经营管理制度、财务管理能力;

4.项目实施地点符合达川区水域滩涂养殖规划的条件;

5.项目建设应集中连片池塘,尾水处理池塘标准化改造规模在50亩以上,进入渔业生产主体基础信息系统,并按《淡水池塘养殖尾水生态处理技术规范》(DB5101/t 107--2021)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6.项目建设实行先建后补的办法,每亩补助标准1500元,业主自筹资金不少于项目总投资的60%。

凡自愿参加该项目建设实施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业主,请于2022年3月20日前持申报条件材料、申请、承诺书等相关个人证明材料到达川区水产站报名(地址:达川区翠屏街道健康巷328号;联系人:温建强;联系电话:0818—5893110)。

 

 

                         达州市达川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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